百姓人家
发表于 2013-4-27 08:42:40
反应及时,处理迅速
紫气[东来
发表于 2013-4-27 08:44:10
不错,这个也回应了!赞一个!
bbbbr
发表于 2013-4-27 08:45:53
本帖最后由 bbbbr 于 2013-4-27 08:49 编辑
一年四季呀........
大笑的猫
发表于 2013-4-27 08:46:15
{:soso_e129:}论坛的作用越来越大了。
wq2600
发表于 2013-4-27 08:47:00
本帖最后由 wq2600 于 2013-4-27 08:48 编辑
对网友、市民有个快速的处理意见,赞一个!国家法规红线任何人都不能跨越!希望起到“警钟长鸣”的警示吧!
媳妇不准上网
发表于 2013-4-27 08:49:24
晋夫宝贝
发表于 2013-4-27 08:50:36
是啊,有了说法
lhlqyjlhlqyj
发表于 2013-4-27 08:50:51
以罚代处
三棱枪刺
发表于 2013-4-27 08:53:59
检察院的那些官员都不上论坛的,能上来转悠的,都是那些小不拉脚子的。。。
牵挂你
发表于 2013-4-27 08:59:14
公车私用是老问题了,这种风气是要杀一杀的,好在检察机关反应的比较快,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希望保持哟。。。。。。。
吾索畏
发表于 2013-4-27 09:03:26
只付油钱就可以了吗?还有驾驶员的工资等费用呢?
蚌埠外地人
发表于 2013-4-27 09:16:33
{:soso_e179:}
晓侃风云
发表于 2013-4-27 09:20:20
支持一下,虽然处罚力度不够,但是足以震慑不法分子!{:soso_e113:}
品车族
发表于 2013-4-27 09:20:48
蚌埠论坛可以改为反腐论坛鸟..........
偶尔低调
发表于 2013-4-27 09:23:01
处理及时、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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