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俺漂漂拳 发表于 2013-4-27 09:24:17

撤了:lol

blueoooooo 发表于 2013-4-27 09:27:09

反应迅速,没有“临时工”出现,赞一个{:soso_e179:}

tangwei 发表于 2013-4-27 09:28:06

{:soso_e179:}

炒股小屁孩 发表于 2013-4-27 09:43:39

反应很快.顶.

天天1289 发表于 2013-4-27 09:44:12

好,效率快!现在反腐搞的有力度!

指间沙2009 发表于 2013-4-27 09:44:26

还不错,毕竟处理了

小白鸽 发表于 2013-4-27 09:51:00

近期我市因公车私用处理了好几个人,从原帖上可以看出这位检察长是最为明目张胆的,但处理结果却又是最人道的,既未降职,也未罚款,真牛!{:soso_e104:}

乐融 发表于 2013-4-27 10:04:34

{:soso_e100:}

dxppkqrr1111 发表于 2013-4-27 10:08:26

路过~

racoon 发表于 2013-4-27 10:10:42

问题是怎么能使公车暴露在老百姓的众目睽睽之下,像这种公车挂民用牌照能被曝光出来,若不是举报人知道内情,其概率是极小的。而且现在公车呈现挂民用牌之倾向,如公安O牌今后都会以民用车的形象出现,到时有这种法眼的人还有几多呢?

滨湖一角 发表于 2013-4-27 10:18:47

市检察院处理及时,赞一个。只是处理有点轻,因为他是顶风违规且公车化妆(检察院的车应有标志),起码应作纪律处分中的警告处分。根据《公务员法》规定: (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4)降级。降低其工资等级。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撤销现任职务。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6)开除。取消其公职。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公务员受行政处分,有处分期限的规定:(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撤职,24个月。。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职、晋级;受警告以外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开除处分的,不得被行政机关重新录用或聘用。

cjdxyjb 发表于 2013-4-27 10:22:33

太轻了,糊弄鬼的!

滨湖一角 发表于 2013-4-27 10:28:57

燕山书记 发表于 2013-4-26 18: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将举报人安排在里身边,你敢用这样的人,拍了四季的衣服,“用心良苦”啊。

如果大家都能这样站出来,我党我国希望就更大了。不可怕呀?你怕什么呀?

缄默 发表于 2013-4-27 10:31:29

:victory::victory:

bbjjxy 发表于 2013-4-27 10:32:14

处理及时啊,{: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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