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q1188 发表于 2013-4-27 10:32:40

看到这,我笑了笑,下线了.....

东北纯爷们儿 发表于 2013-4-27 10:33:37

{:soso_e179:}

mcfeng 发表于 2013-4-27 10:59:02

期望是真处理!

whxjcy 发表于 2013-4-27 11:08:50

市检察院处理的非常得当,每一个有机会使用公车的工作人员都应当引以为戒,避免再次发生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事件。作为法律人不仅要懂法、执法,还应当守法。

城市守望者 发表于 2013-4-27 11:13:01

没有公安处理的到位,只交钱,行政上不处理?

有点紧张 发表于 2013-4-27 11:13:38

啊{:soso_e126:}

吓煞人香 发表于 2013-4-27 11:23:48

可以看出有些部门是真的改变工作作风,值得称赞。

春意盎然 发表于 2013-4-27 11:26:06

回复及时{:soso_e179:}

bbxyflg 发表于 2013-4-27 11:26:25

如果一直能保持这样的监督态势,社会的稳定性就会好一点

夏日的飘雪 发表于 2013-4-27 11:44:52

有回应就好,希望在其它方面反应的问题也能得到及时的回应或处理

pea007 发表于 2013-4-27 11:45:24

找路的人 发表于 2013-4-27 12:28:54

{:soso_e182:}

陆羽泡茶 发表于 2013-4-27 12:41:14

病态的社会,权大于法

pinxuan 发表于 2013-4-27 12:53:39

处理及时 赞一个

幸运草85865 发表于 2013-4-27 13:20:43

能这么快有处理结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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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蚌山区检察长公车私用”网帖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