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书记 发表于 2013-4-26 18:28:16

果妈妈 发表于 2013-4-26 18: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检察院,不论如何,能面对问题而且回复就真的不错,有些人还在跳上跳下的,不知道想怎么样,我就想问一 ...

说的有道理,

一路清风 发表于 2013-4-26 18:32:58

真的吗

zkbz 发表于 2013-4-26 18:34:36

{:soso_e163:}无愧人民二字。

胖胖恐龙 发表于 2013-4-26 18:36:04

处理非常及时

车,行天下 发表于 2013-4-26 18:37:53

{:soso_e179:}

燕山书记 发表于 2013-4-26 18:39:12

胖胖恐龙 发表于 2013-4-26 18: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处理非常及时

如果,将举报人安排在里身边,你敢用这样的人,拍了四季的衣服,“用心良苦”啊。

定安 发表于 2013-4-26 18:45:19

搞不XIAN他没有用

天涯vs明月 发表于 2013-4-26 18:57:03

有急事偶尔用用能理解   当私家车用就不合适了

老李 发表于 2013-4-26 19:08:15

{:soso_e179:}

野鹤无粮天地宽 发表于 2013-4-26 19:09:32

:victory:

zhr 发表于 2013-4-26 19:21:05

以后公车私用3000是标准罚款金额了

掠食者1号 发表于 2013-4-26 19:21:26

{:soso_e179:}

幸福的人挺好 发表于 2013-4-26 19:36:23

这个必须赞,

冷明月 发表于 2013-4-26 19:38:04

我滴!!!!

不再帅的男人 发表于 2013-4-26 19:45:49

我滴!还真处理了!{:soso_e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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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蚌山区检察长公车私用”网帖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