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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爱珠城每一角 于 2013-7-23 10:30 编辑
从网友sunbinnan 发帖的图片线索中一角能轻易地就可以了解到他的一些车辆和人员信息(虽然发帖人做了一些处理),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这里就不公布了。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所写的被处罚人就是其车主本人,当地交警大队对其本人(也就是车辆所有人)处罚完全正确!至于关键的焦点就是刷卡问题,我要说的是针对车主有驾驶证是可以让其自己在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有些司机在外地为了方便及时处理掉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当场收缴也是未尝不可的,因为有罚缴分离规定就只有去刷卡了!要不然就自己去银行缴纳罚款,当然过期了要缴纳滞纳金最后的结果就是多花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刷卡业务也是绝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不然谁会去找麻烦啊!爱缴不缴随你便!也许你不差钱不怕罚款,也可以拒绝缴纳罚款。但是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驾驶员在外地被处罚后不缴罚款的也很多,可是现在有许多的省份都已经联网,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有漏的小鱼小虾也是很正常的!何况现在公安部要求的是不能当场收缴罚款,如果违反规定视为收“黑钱”!当然除掉你所说的可以当场收缴情形!至于为什么刷卡有没有强制刷卡就请发帖子人出来说明真实情况吧!我们没有必要在这里争执!也许江苏的规定就是对待外地司机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强制刷卡缴纳罚款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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