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层楼违建是怎样建起来的? 江锡钰 昨天,蚌埠日报头版“图文并茂”地报道了龙子湖区政府拆违两栋五层楼的新闻。用拆违现场围观群众的话讲“这么两栋大楼说拆就拆了,还没有一分钱补偿,看来政府真是下决心了。” 政府拆违,应该肯定。因为违法建筑侵占了公共利益。同样是围观群众所言:“这栋房子从施工开始就严重扰民,建好之后更妨碍交通,拆的好!”政府代表人民依法行政,维护公众利益,自然也会受到群众的拥护。 然而,让我困惑的是,这两栋楼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施工,并非像城乡结合部那些农民的“一夜楼”,以要挟政府赔偿为目的,偷偷摸摸地一夜之间弄出个小楼。建这样的两栋五层大楼,再快也要几个月的时间吧。几个月里,建在并非远乡僻壤的城中区,在政府眼皮底下,直戳政府眼珠子的违法建筑,这么多的政府部门,就甘愿受其“调戏”? 从本报记者的报道中,我们看到,这两栋违法建筑,不仅水电通了,还卖出了两套“商品房”。新建楼房的通水通电,就是简单的“企业行为”?“商品房”出售,难道可以不通过政府的房屋销售的主管机关?如果没有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拆违的举措,这两栋楼会不会作为商品房销售一空?那将会带来多大的社会问题! 这两栋违建的背后究竟有没有腐败行为,是不是有人暗中指使或截留了群众举报,笔者在这里不便推测。但相关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恐怕是无法推卸的。如果现在这两栋楼一推了之,相关部门的责任也一推了之。我敢保证,这样的违建不说还会雨后春笋,至少还会潜滋暗长!因此,痛定思痛,总结教训,追究相关部门失职失察的行政责任是必须的。 说到这里,想起引起国内公众广泛关注的深圳“海上皇宫”违建。据新华社的报道,如今“海上皇宫”的“主人”已经将所在地的龙岗区海洋局告上了法庭,其理由之一海洋局曾到“海上皇宫”调研,并没有认为其是违法建筑,5年来,“我们建在光天化日之下,没有谁认为我们是违法建筑”。“海上皇宫”认为,“如果说我们违法,那政府部门也违法。”这场官司的输赢很难逆料,但目前相关政府部门的尴尬也是显而易见的。谁叫你当初没有及时制止这个违建呢? 回到本市,我坚决支持政府不给强拆的违建任何补偿,因为任何补偿都是拿纳税人的钱去助长违建者的投机心理!政府没有任何产生经济效益的手段,政府的每一分钱都来自我们纳税人。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违建的成本也是社会财富,如果引导的好,这两栋5层楼的违建成本300万元,投资到其他地方,比如就用于该化工企业的扩大再生产,也可以增加就业岗位,产生新的社会财富。现在,对违建者来讲,300万打了水漂,买了教训;对社会来讲除了产生一大堆建筑垃圾,那就是政府部门同样应当总结吸取的教训。(原载今日淮河晨刊;有关此楼的5张大图,请见本人新浪实名博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