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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蚌埠教父”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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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6:44: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在蚌埠市法院孙华船终于迎来最后一次“过堂”。在此前一审判决中,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等10项罪名的“蚌埠教父”被法庭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罚金人民币395万元。与此同时“船老大”的左膀右臂孙华柱、孙园园、胡业峰等人都被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该案共有27名被告人提出不服上诉。经过法院终审,除了该案3名被告人刑期或罪名依据事实与法律规定作了调整外,其余24名被告人上诉请求被全部驳回。  上诉请求 船老大说“我不是黑社会”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伤害他人……被警方逮捕前,船老大一伙人恣意妄为,深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有组织的人”。可一审判决后,“老大”孙华船却上诉表示:“我不是黑社会。 ”在上诉请求中他认为,自己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同时,他还称一审对蚌埠市蚂虾街聚众斗殴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一场KTV闹事中,孙华船用酒瓶砸坏包间背投电视。船老大却表示,酒瓶是不小心误碰,砸中了背投。 “所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也是错误的”。
  不仅是“老大”孙华船,他手下得力干将孙华柱也称自己不是“黑社会”。胡业峰更“直言”自己犯事跟黑社会组织无关。一审认定的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罪名都只是“处理邻里纠纷和债务纠纷方式不当”!
  立功表现 “金牌打手”最先招供
  在判决书上,“孙园园带刀、带人、纠集熟人”这样的描述共出现10余次。作为组织里的“金牌打手”,孙园园没有否认自己参加“黑社会”。相反,在警方调查过程中,孙园园第一个供述“我们是黑社会”。同时,他还对部分故意伤害和放火犯罪存在自首情节,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具有立功表现,以此要求法庭“从轻发落”。
  终审中法庭认为,孙园园对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重要犯罪如实供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及其内部关系最早如实供述,并规劝部分同案犯如实供述,为查证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其组织实施的具体重要犯罪,起到了重要作用。以此法庭判定被告人孙园园符合从轻处罚条件。孙园园有期徒刑由一审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减为十四年六个月。
  法庭意见 “症状齐全”确诊黑社会无误
  对于船老大等人提出自己不是“黑社会”的上诉请求,终审中法庭予以驳回。终审查明,2003年以来,孙华船、孙华柱兄弟与胡业峰为增强势力,攫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利用他们多年各自网罗的社会闲杂人员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互相渗透、结合,并陆续吸纳孙园园等人,逐步形成以孙华船为中心,以孙华船、孙华柱、胡业峰为组织、领导者,孙园园等20多人“加盟”的违法犯罪组织。
  他们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一系列违法犯罪,在社会上取得强势地位。案发前,经组织领导者带头、指挥、授意或默许该组织成员实施违法26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赌博、虚报注册资本、串通投标犯罪16起,另勾结组织之外的人实施放火、容留、介绍卖淫、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犯罪24起。
  法庭认为,根据组织领导特征、通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形成经济特征、采取暴力手段的行为特征;以及形成危害社会的特征,由此界定孙华船等人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对于船老大等人否认的上诉请求法庭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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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6:49:57 | 只看该作者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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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6:54:05 | 只看该作者
太不可思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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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6:54:48 | 只看该作者
有期徒刑二十年,罚金人民币395万元。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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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呵呵,,嘻嘻,,,你懂,,,我也懂  发表于 2011-3-11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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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6:56:22 | 只看该作者
再过20年,我们来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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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7:02:08 | 只看该作者
不用过20年  顶多再过5年 到时候再弄个保外就医什么的  也就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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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时间25小时,跟了几个帖子。呵呵。  发表于 2011-3-10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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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7:03:21 | 只看该作者
两审终审制,已无翻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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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7:40:34 | 只看该作者
两审终审制,已无翻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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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7:49:59 | 只看该作者
20年出来 还有什么啊 蚌埠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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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8:18:3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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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8:21:16 | 只看该作者
酒瓶是不小心误碰,砸中了背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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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9:12:11 | 只看该作者
 8、 凡是通过威胁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其他社会利益的方式行动时,该集团的出现和活动就会消极地对社会造成冲击;
  9、 其成员经常地但不是一成不变地在高层单个头目为首的等级结构中被纠集和组织起来的;
  10、下级成员对组织要忠诚,而且要通过严格的纪律包括因失败、背叛、不忠而死的方式来加以约束;
  11、成员是以测试忠诚、残暴、犯罪技巧为基础挑选的 ;
  12、保密是其印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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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9:30:38 | 只看该作者
真狠,一点不给翻案的机会。一审怀远,终审蚌埠,在家门口就解决了。

还是要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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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样,某些要政绩的人才能为所欲为无法无天  发表于 2011-3-1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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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9:34:50 | 只看该作者
20年?最多三五年!五年后孙家依然会称霸一方,不信大家等着瞧!
三百多万?太小菜一碟了!五年后被罚多少,十倍地给还回来!

这么恶劣的家伙不死即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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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0 19:42:57 | 只看该作者
作案那么长时间,那么多地区,我们的人民警察早都在干什么?
我就不相信这个团伙的后面没有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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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什么保护伞,只是得罪了zf的人。 屁股确实不干净,不过也确实没这么大的事,只能说zf没有按照法律办事  发表于 2011-3-13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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