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夜月
发表于 2015-4-4 08:59:34
本帖最后由 二十夜月 于 2015-4-4 10:24 编辑
警察有问题,我开头就说了。
我们探讨的只是伪造身份、诱导采访,偏向一方的采访是否道德,我讨厌媒体把意志强加给观众。
什么是真?什么是假?既然讨论那么激烈,公安在线肯定会给我们一个交代,那个“进来进来”的便衣男肯定脱不了干系。
探窗口这个节目看了很多次,这个记者在很多期节目中为了达到目的都是故意挖坑,故意激化矛盾,我真心不爽。
目前我国还没有《新闻法》,只是在最近全国人大才考虑立法。
约束记者的其实只有个: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2009年11月9日修订)
……第三条 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1、要通过合法途径和方式获取新闻素材,新闻采访要出示有效的新闻记者证。认真核实新闻信息来源,确保新闻要素及情节准确;2、报道新闻不夸大不缩小不歪曲事实,不摆布采访报道对象,禁止虚构或制造新闻。刊播新闻报道要署作者的真名;3、摘转其他媒体的报道要把好事实关,不刊播违反科学和生活常识的内容;4、刊播了失实报道要勇于承担责任,及时更正致歉,消除不良影响。…… 1985年3月,中央有关部门在《关于当前报刊在法制宣传方面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于正在侦查、起诉或审理的案件,以及尚未做出终审判决的案件,不要登报刊、广播或上电视,个别必须见报的,要先报道破案、起诉或审理的消息,以后再报道判处结果,不得超越司法程序抢先报道,更不得利用新闻报道制造对司法机关施加压力的舆论。1994年颁布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三条要求新闻工作者“维护司法尊严,对于司法部门审理的案件不得在法庭判决之前作定性、定罪或偏袒的报道;公开审理案件的报道应与司法程序一致” 。1996年中宣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部和新闻出版署等部门下达的关于新闻法制的意见中也要求媒体:“不对正在审理的案件作有倾向性的报道”。 可以说如果不是记者隐瞒自己的身份,记者是不能去采访的。
所以这个事为何公安在线不回复,可能另有隐情。
xxd3344
发表于 2015-4-4 09:09:27
你是什么人。
我是记者,我就是来暗访的。呵呵。逗比一样。什么叫暗访?
记者装成消费者暗访商家,记者装成嫖客暗访红灯区。记者装成办事人员暗访行政中心。
怎么了?有问题?洗个什么地都不知道。丢人。
qman01
发表于 2015-4-4 09:09:51
就事论事,不要扯蛋。医生鼻子骨碎到底查没啊,是不是伪证啊
l冰雨
发表于 2015-4-4 09:09:56
本帖最后由 l冰雨 于 2015-4-4 09:11 编辑
别再说了,咱要点脸行吗?错了就错了,别说什么帝国啊,黑你啊,自己什么样,不都在那搁着吗?又不眼瞎!
庄主之友
发表于 2015-4-4 09:11:15
支持楼主:victory:
路上行者
发表于 2015-4-4 09:11:49
都消停点吧,
qman01
发表于 2015-4-4 09:15:06
很多非正常手段是被迫和无奈,真正耻辱是善良的人民被迫和无奈下作而不是下作表象。
等老赖欠你钱不还,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估计你千刀剐老赖的心都有,看你还操守操守的蛋不疼
炒股小屁孩
发表于 2015-4-4 09:18:42
火药味越来越浓了。都冷静点吧。
宋门弟子
发表于 2015-4-4 09:23:08
xxd3344 发表于 2015-4-4 09:09
你是什么人。
我是记者,我就是来暗访的。呵呵。逗比一样。什么叫暗访?
记者装成消费者暗访商家,记者装 ...
我也是这么想旳!
zouyuping
发表于 2015-4-4 09:24:32
qq321
发表于 2015-4-4 09:27:40
路过看看
他自己
发表于 2015-4-4 09:43:05
钓鱼执法 钓鱼采访,何时才能规范执法 规范采访,什么工作都按正当的规矩来的时候,矛盾就少多了。
二十夜月
发表于 2015-4-4 09:46:11
他自己 发表于 2015-4-4 09:43
钓鱼执法 钓鱼采访,何时才能规范执法 规范采访,什么工作都按正当的规矩来的时候,矛盾就少多了。
目前我国没有新闻法···
圣天三井寿
发表于 2015-4-4 09:48:19
身正不怕影子斜!打铁还需自身硬!
四海华人是一家
发表于 2015-4-4 09:50:22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