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yz 发表于 2015-4-4 20:38:23
你进来,进来,我给你道歉记者要是真进去就能看见庐山真面目了;Pmark1 发表于 2015-4-4 20:46:30
都是隔壁老王惹的祸,这就是人民警察搞大光辉想形象癫狂柳絮 发表于 2015-4-4 21:27:55
{:soso_e129:}千123 发表于 2015-4-4 22:05:36
我个人觉的,这个事的焦点不是医生和患者的纠纷了,因为事情是明摆着的,只要公正人去调查,是非对错,很容易调查清楚,当时打架的时候肯定不止一人在场的,我认为现在我们讨论的焦点应该是派出所那个黄格衣服民警到底有没有掐记者脖子,他到底是不是民警?人民警察就是有掐脖子这个动作来对待人民的吗,很值得我们深思badbuyer 发表于 2015-4-4 22:27:27
楼主说的专业,说的好,安徽电视台应对此事给个说法。该道歉的道歉,该处理的处理,不能再任性。卍怶怶噜卍 发表于 2015-4-5 09:49:54
这个帖子看出楼主还是了解一些法律常识的。一般在办理一些刑事案件的时候,是可以不接受采访的。首先当时公安机关未必就定性为刑事案件。倘若真的定性刑事案件,两个月的时间,早已经移送检察院了。记者也犯不着还跑到什么派出所去问什么情况。假设真的是刑事案件,两个月还没有结果,那我觉得问题就不是在态度粗暴上面了。而是无能的问题了。2013的清晨 发表于 2015-4-5 10:32:03
记者太任性了!警察的素质要提高!qman01 发表于 2015-4-5 10:39:52
weirenminmqman01 发表于 2015-4-5 10:40:14
weireqman01 发表于 2015-4-5 10:40:37
为人民服务qman01 发表于 2015-4-5 10:42:54
楼蛋一脚,结果医生鼻子骨qi碎了smartkeff 发表于 2015-4-7 10:53:17
可以采访,加强监督!mashun007 发表于 2015-4-7 10:57:39
婊子轮婊子杀狐半刀 发表于 2015-4-7 14:15:41
就是啊,我也觉得,人家正在办案,别说采访不合适了,公共频道的那个主持人和评论员也很搞笑,搞得义正词严的一样,我都怀疑他们懂不懂法律兰花儿 发表于 2015-4-7 14:30:46
看到他们在那理直气壮地报道,我也很生气,自己都没搞清楚状态,是否合适,胡乱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