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99
发表于 2015-4-2 21:03:50
都是老太太一方的错··``警察也不该 这样态度·``这样膨胀~·我这样说话你们来抓我啊·~!
wangjinjun
发表于 2015-4-2 21:14:41
两个月都没有结论的事情去问问就犯法了
jod1981
发表于 2015-4-2 21:37:55
{:soso_e147:}
从来不偷菜
发表于 2015-4-2 22:27:58
如果有人说你五毛千万别生气。只有当论坛里只有一种声音时才没人骂五毛。不过,那可能也就不是论坛了。
50146765
发表于 2015-4-2 22:29:00
新闻记者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职业,负有舆论监督的特殊使命,在国外,记者的言论自由权利来自第四权利,比一般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更大。我觉得记者需要享有一定的制度性权利,比如采取卧底、暗访这种特殊的方式揭露事实、报道新闻。
但暗访也有很多弊病:容易在无意识中触犯法律;记者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因此,我佩服暗访记者的精神,但不提倡。如果确实事关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国家利益,采取卧底采访也应该被允许。必须注意的是要向上级汇报,在必要的时候获得公安部门的授权。
冬天不冷
发表于 2015-4-2 22:47:14
gs让老百姓怎么能对你们有好印象,还天天改变形象呢,
rabbitwait
发表于 2015-4-2 22:49:09
老太太在长淮卫受伤,跑到第一医院做验伤?
max2008
发表于 2015-4-2 23:03:13
流氓就要用流氓手段对待!楼主好意思说!
天降大雪
发表于 2015-4-2 23:10:56
腾飞五河 发表于 2015-4-2 09:45
与其说那个教导员表现出来更多是个人修养的话,由于言语过激不当所致, 那个黑衣眼镜男表现出来更是赤裸裸 ...
言之有理。
steelsloven
发表于 2015-4-2 23:21:30
我就问一句,记者的行为符合“程序正义”吗?
50146765
发表于 2015-4-3 00:18:26
记者还是要走正规途径。其次就是别老是上的都是截来截去的东西
独坐夕阳
发表于 2015-4-3 00:35:09
大内密探 发表于 2015-4-2 09:28
侄子来过两次啦!是侄子{记者}违章在先,然后再暴露出人家本质。
电视屏幕让我看到是,第一天冷漠无情像 ...
变脸都会,表演系
标枪
发表于 2015-4-3 00:43:04
意思是说谁都不能监督,你们就胡搞的更嗨了。
这只是小事,事关重大黑幕的,才有这个无人敢监督的资格。
下次记得让当事人横着出来,就没事了。
胖子阿达
发表于 2015-4-3 01:20:01
9579耿怀 发表于 2015-4-2 09:33
不这样暗访,永远看不到真实面目。
有道理
爱我珠城
发表于 2015-4-3 06:41:22
蚌埠论坛也被和谐了,这样的帖子也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