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实 发表于 2013-8-22 20:52:15

    只知道鲍局长——鲍佳淳,从蚌埠市公安局“下凡”,去年在淮上分局任局长,今年可能被重用到禹会区了,那两位警察现在还不是临时工,应该要成为临时工了。

甜橘皮 发表于 2013-8-22 20:54:52

进来 看看

GKJ 发表于 2013-8-22 21:02:33

我爱珠城每一角 发表于 2013-8-22 09:20
多么好的立功机会就这样浪费太可惜了,大不了轻者光荣负伤立功受奖,重者英勇烈士永垂千古!

交警平时就有很多立功的机会:自行车,电瓶车在机动车道任意行驶;行人闯信号灯;汽车乱按喇叭;任意调头~~~不也都视而不见吗!

我展硕 发表于 2013-8-22 21:03:57

这就是我们的人民公仆

十八子 发表于 2013-8-22 21:20:03

我爱珠城每一角 发表于 2013-8-22 09:20
多么好的立功机会就这样浪费太可惜了,大不了轻者光荣负伤立功受奖,重者英勇烈士永垂千古!

想起了杨继光,想起了杨根思,想起了董存瑞,,,,,,,他们一“迟钝”,历史或改写!

boczw_8013 发表于 2013-8-22 21:24:50

腚厥的跟狗屙屎的样!

百姓人家 发表于 2013-8-22 21:41:16

那两个渎职警察和放屁的领导比歹徒更可恨!

大河 发表于 2013-8-22 21:45:07

耻辱啊:@

707070 发表于 2013-8-22 21:50:08

真是蚌埠警察耻辱的一天。丢死人咯!

大凡尘 发表于 2013-8-22 21:54:56

{:soso_e115:}

阿狄丽娜 发表于 2013-8-22 21:55:46

人当着警察的面被捅死了。你还哀悼什么。
这事情都明摆着的了。还需要你事后彻查啥。。。。

茄子 发表于 2013-8-22 22:01:15

两位大人等着见证奇迹的时刻!

龙湖边的洋槐花 发表于 2013-8-22 22:05:33

真丢蚌埠市的脸!!!!

茄子 发表于 2013-8-22 22:06:48

再次证明某些公物猿只能坐在办公室等着延长退休年龄。

遗海拾忆 发表于 2013-8-22 22:11:34

他们是怎么进入警局工作的?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查看完整版本: 蚌埠警方就“少女被杀案”作出回应:向受害人家属表示哀悼并将彻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