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火焰 发表于 2013-8-22 09:57:09

太丢蚌埠人了,难道只能收保护费的料

过路的 发表于 2013-8-22 09:57:21

明摆着的事情还查啥该

我爱土豆丝 发表于 2013-8-22 09:58:37

又是一个立功的好机会,没有好好把握

杰拉德 发表于 2013-8-22 09:59:57

记得很多年前的时候,我大蚌埠人民到哪里去都喜欢说自己是蚌埠的,以此来显示民风的强悍,事实真是这样吗?也许大家都是很欺软怕硬窝里横的小市民而已,是时候丢掉面子好好审视自己的时候了

翻天帅帅猴 发表于 2013-8-22 10:00:16

这算渎职吗?要负法律责任吗?最起码应该脱去制服吧?不当言论的局长也该学习人民警察法吧

爱我珠城 发表于 2013-8-22 10:01:12

警察的装备和训练太差,也不能光怪当班警察,不过应该调查后严肃处理,涉嫌渎职的追究法律责任。

over88 发表于 2013-8-22 10:02:34

真尼玛给蚌埠人丢脸! 这样的人还能当警察 起码的人格 道德都没有! 不配为人!

鸡尾酒 发表于 2013-8-22 10:04:28

警察啊.............郁闷

白小海 发表于 2013-8-22 10:31:33

不怀疑警察的公正,但是,很多警察,面对这样的情况,确实站那不动! 很简单,打架斗殴的,都是去看的,等你打完了,人都跑了,他开始动了

yyzzrx 发表于 2013-8-22 10:58:26

陆羽泡茶 发表于 2013-8-22 09:51
反应有点迟钝,和临时工有异曲同工之妙

高见{:soso_e183:}

2号华山 发表于 2013-8-22 11:01:02

平时相关训练少了

24度 发表于 2013-8-22 11:03:46

:L:L:L:L:L:L:L:L:L

随便看 发表于 2013-8-22 11:07:41

网易讲出警是派出所指导员和20多岁警察。警察不为民。不如回家卖红薯。

见贤思齐 发表于 2013-8-22 11:09:35

歹徒当着警察面杀死被害人,可怜、可悲、可惜、可叹 。

蓝天碧海 发表于 2013-8-22 11:12:27

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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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蚌埠警方就“少女被杀案”作出回应:向受害人家属表示哀悼并将彻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