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火焰
发表于 2013-8-22 09:57:09
太丢蚌埠人了,难道只能收保护费的料
过路的
发表于 2013-8-22 09:57:21
明摆着的事情还查啥该
我爱土豆丝
发表于 2013-8-22 09:58:37
又是一个立功的好机会,没有好好把握
杰拉德
发表于 2013-8-22 09:59:57
记得很多年前的时候,我大蚌埠人民到哪里去都喜欢说自己是蚌埠的,以此来显示民风的强悍,事实真是这样吗?也许大家都是很欺软怕硬窝里横的小市民而已,是时候丢掉面子好好审视自己的时候了
翻天帅帅猴
发表于 2013-8-22 10:00:16
这算渎职吗?要负法律责任吗?最起码应该脱去制服吧?不当言论的局长也该学习人民警察法吧
爱我珠城
发表于 2013-8-22 10:01:12
警察的装备和训练太差,也不能光怪当班警察,不过应该调查后严肃处理,涉嫌渎职的追究法律责任。
over88
发表于 2013-8-22 10:02:34
真尼玛给蚌埠人丢脸! 这样的人还能当警察 起码的人格 道德都没有! 不配为人!
鸡尾酒
发表于 2013-8-22 10:04:28
警察啊.............郁闷
白小海
发表于 2013-8-22 10:31:33
不怀疑警察的公正,但是,很多警察,面对这样的情况,确实站那不动! 很简单,打架斗殴的,都是去看的,等你打完了,人都跑了,他开始动了
yyzzrx
发表于 2013-8-22 10:58:26
陆羽泡茶 发表于 2013-8-22 09:51
反应有点迟钝,和临时工有异曲同工之妙
高见{:soso_e183:}
2号华山
发表于 2013-8-22 11:01:02
平时相关训练少了
24度
发表于 2013-8-22 11:03:46
:L:L:L:L:L:L:L:L:L
随便看
发表于 2013-8-22 11:07:41
网易讲出警是派出所指导员和20多岁警察。警察不为民。不如回家卖红薯。
见贤思齐
发表于 2013-8-22 11:09:35
歹徒当着警察面杀死被害人,可怜、可悲、可惜、可叹 。
蓝天碧海
发表于 2013-8-22 11:12:27
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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