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蓑笠翁
发表于 2013-8-22 14:54:50
我爱珠城每一角 发表于 2013-8-22 09:49
10# 我爱珠城每一角 禁止 只看他
15分钟前
为有这样反应迟钝的警察感到羞耻,你们为警察抹黑了,脱下制 ...
现场的情况是复杂的瞬息万变的和交警出警的现场不一样,别下结论太早,等调查清楚后再下结论也不迟。
幽灵人间
发表于 2013-8-22 15:08:26
mjg99999 发表于 2013-8-22 09:20
沙发!
无能的两警察,留着有什么用
山魈
发表于 2013-8-22 15:11:07
我爱珠城每一角 发表于 2013-8-22 09:20
多么好的立功机会就这样浪费太可惜了,大不了轻者光荣负伤立功受奖,重者英勇烈士永垂千古!
还是大楞有劲!!!掷地有声!{:soso_e179:}{:soso_e179:}
lmy778
发表于 2013-8-22 15:12:00
严重渎职行为,这两个警察应该有负罪感,一个年轻的生命就因为他们的渎职,胆怯而逝去,他们能对得起自己的警徽吗?
龙将军
发表于 2013-8-22 15:16:20
这种情况算不上不作为?????
蚌埠老师
发表于 2013-8-22 15:25:18
唉 正常恐怕制服穿不上了
lwh3296
发表于 2013-8-22 15:38:05
一定要查
骑猪赶火车
发表于 2013-8-22 15:42:29
观音姐姐,这是你的不对了,悟空要吃我只不过是个构思,还没成为事实。你又没有证据,他又何罪之有呢?不如等他吃了我,你有凭有据,再定他的罪也不迟啊。
anhbblb
发表于 2013-8-22 15:43:11
{:soso_e111:}保护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anhbblb
发表于 2013-8-22 15:43:30
{:soso_e111:}保护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原野
发表于 2013-8-22 15:46:11
当人民生命受到威胁时,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就应该奋不顾身冲上去,勇敢地去面对歹徒,否则就不配做一个人民警察。这是他的职责所在,没有什么可说的。
wq2600
发表于 2013-8-22 15:50:50
现在汉奸与逃兵多!要你何用!
wq2600
发表于 2013-8-22 15:51:19
现在汉奸与逃兵多!要你何用!
ctiyxb
发表于 2013-8-22 15:59:34
泥马,真给蚌埠警察长脸,配合强拆时的狠劲都那去!
只能酒精沙场,不能见义勇为。
鸟儿有虫吃
发表于 2013-8-22 16:00:16
不是有枪吗,还用啥警棍辣椒水的,这些离远了没用。直接开枪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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