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蓑笠翁 发表于 2013-8-22 14:54:50

我爱珠城每一角 发表于 2013-8-22 09:49
10# 我爱珠城每一角 禁止 只看他
15分钟前
为有这样反应迟钝的警察感到羞耻,你们为警察抹黑了,脱下制 ...

现场的情况是复杂的瞬息万变的和交警出警的现场不一样,别下结论太早,等调查清楚后再下结论也不迟。

幽灵人间 发表于 2013-8-22 15:08:26

mjg99999 发表于 2013-8-22 09:20
沙发!

无能的两警察,留着有什么用

山魈 发表于 2013-8-22 15:11:07

我爱珠城每一角 发表于 2013-8-22 09:20
多么好的立功机会就这样浪费太可惜了,大不了轻者光荣负伤立功受奖,重者英勇烈士永垂千古!

还是大楞有劲!!!掷地有声!{:soso_e179:}{:soso_e179:}

lmy778 发表于 2013-8-22 15:12:00

严重渎职行为,这两个警察应该有负罪感,一个年轻的生命就因为他们的渎职,胆怯而逝去,他们能对得起自己的警徽吗?

龙将军 发表于 2013-8-22 15:16:20

这种情况算不上不作为?????

蚌埠老师 发表于 2013-8-22 15:25:18

唉 正常恐怕制服穿不上了

lwh3296 发表于 2013-8-22 15:38:05

一定要查

骑猪赶火车 发表于 2013-8-22 15:42:29

观音姐姐,这是你的不对了,悟空要吃我只不过是个构思,还没成为事实。你又没有证据,他又何罪之有呢?不如等他吃了我,你有凭有据,再定他的罪也不迟啊。

anhbblb 发表于 2013-8-22 15:43:11

{:soso_e111:}保护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anhbblb 发表于 2013-8-22 15:43:30

{:soso_e111:}保护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原野 发表于 2013-8-22 15:46:11

当人民生命受到威胁时,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就应该奋不顾身冲上去,勇敢地去面对歹徒,否则就不配做一个人民警察。这是他的职责所在,没有什么可说的。

wq2600 发表于 2013-8-22 15:50:50

现在汉奸与逃兵多!要你何用!

wq2600 发表于 2013-8-22 15:51:19

现在汉奸与逃兵多!要你何用!

ctiyxb 发表于 2013-8-22 15:59:34

泥马,真给蚌埠警察长脸,配合强拆时的狠劲都那去!
只能酒精沙场,不能见义勇为。

鸟儿有虫吃 发表于 2013-8-22 16:00:16

不是有枪吗,还用啥警棍辣椒水的,这些离远了没用。直接开枪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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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蚌埠警方就“少女被杀案”作出回应:向受害人家属表示哀悼并将彻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