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公安在线 发表于 2013-3-20 15:08:46

关于对网民“不习惯”发帖反映皖OC270警车公车私用的回应

本帖最后由 蚌埠公安在线 于 2013-3-20 15:14 编辑

网民“不习惯”:    您好!我们是蚌埠市公安局督察支队,3月19日您在《蚌埠论坛》上发帖反映皖OC270警车3月17日到涂山公墓涉嫌公车私用进行扫墓的问题,经查情况属实,确系公车私用。经研究决定对责任人做如下处理:    1、车辆往返行程所需油费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2、已责令责任人停职检查,调离原工作岗位,并给予其纪律处分。    在此,再次感谢网民朋友对我们公安机关的监督,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继续发挥网络监督作用,对发现的民警违规违纪行为也可直接拨打督察支队举报投诉电话:3053935。                            蚌埠市公安局督察支队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y6789 发表于 2013-3-20 15:10:17

本帖最后由 y6789 于 2013-3-20 16:02 编辑

沙发干掉。。。

本色火焰 发表于 2013-3-20 15:13:26

本帖最后由 本色火焰 于 2013-3-20 17:00 编辑

{:soso_e142:}这个回应非常好,非常及时!
{:soso_e132:}责任人是什么岗位的?
{:soso_e100:}积极的态度会改变和净化我们的社会环境。

swcmxx 发表于 2013-3-20 15:14:17

msyrock 发表于 2013-3-20 15:15:01

这次公安局处理力度怪大的来!

不再帅的男人 发表于 2013-3-20 15:18:21

真没想到回应会这么快{:soso_e179:}

原木 发表于 2013-3-20 15:18:32

支持。。。。。。。。。。。。。。。。。。。。。。。。。。。。。。

我叫小明 发表于 2013-3-20 15:20:21

不是临时工

清澄 发表于 2013-3-20 15:21:56

值得观察

295181699 发表于 2013-3-20 15:22:08

本色火焰 发表于 2013-3-20 15:13这个回应非常好,非常及时!责任人是什么岗位的?

这个肯定不好说啊,

liuq8512 发表于 2013-3-20 15:23:36

不是“临时工”,能快速解决,值得一顶,好样的……

总编辑 发表于 2013-3-20 15:26:46

真没想到回应会这么快

升平街 发表于 2013-3-20 15:28:57

非常好!

胖胖恐龙 发表于 2013-3-20 15:35:52

非常及时,很给力

翻天帅帅猴 发表于 2013-3-20 15:38:43

不是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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