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火焰
发表于 2013-3-20 17:00:59
积极的态度会改变和净化我们的社会环境。{:soso_e100:}
zwl
发表于 2013-3-20 17:02:51
还好!不是临时工!但,一是太模糊;二是为何公车私用屡禁不止?三是治标不治本!
MU51
发表于 2013-3-20 17:03:16
警民一家亲
通畅的交流
拉近了距离
互相的依靠
净化了社会
红公鸡
发表于 2013-3-20 17:10:56
baco
发表于 2013-3-20 17:11:29
不公布细节,还在护短啊。。
子陵
发表于 2013-3-20 17:15:58
给力..`顶一个
闲时听风
发表于 2013-3-20 17:16:08
有网友要公布当事人的详细情况我看怪难,不管怎样公安在线回复和处理的速度真的很快,赞一个{:soso_e179:}
晚风轻拂
发表于 2013-3-20 17:20:14
能做出快速处理,说明人家公安局态度诚恳、作风大幅改进,不要再揪住不放了,一些人的要求有些过了啊{:soso_e113:}
赖猴子
发表于 2013-3-20 17:30:31
回复的太官方,一点不详细,什么叫相关责任人?责任人是谁?为什么不说出来呢,光这个回复能代表什么?谁知道有没有被处理,被处罚,被处分
§过期饼干§
发表于 2013-3-20 17:31:18
同感!
老土豆
发表于 2013-3-20 17:41:46
所言干脆,处理果断,回复不拖泥带水,新风!
菊香
发表于 2013-3-20 17:55:58
希望说到做到!
红烧小龙虾
发表于 2013-3-20 17:56:40
{:soso__3409329614010722382_3:}
横眉冷对
发表于 2013-3-20 18:02:28
名字应当公布,这样群众才能监督他是否真的调离岗位,是上了还是下了。
湖上升明月~
发表于 2013-3-20 18:11:44
回应的及时,但不要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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