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火焰 发表于 2013-3-20 17:00:59

积极的态度会改变和净化我们的社会环境。{:soso_e100:}

zwl 发表于 2013-3-20 17:02:51

还好!不是临时工!但,一是太模糊;二是为何公车私用屡禁不止?三是治标不治本!

MU51 发表于 2013-3-20 17:03:16

警民一家亲

通畅的交流

拉近了距离

互相的依靠

净化了社会

红公鸡 发表于 2013-3-20 17:10:56

baco 发表于 2013-3-20 17:11:29

不公布细节,还在护短啊。。

子陵 发表于 2013-3-20 17:15:58

给力..`顶一个

闲时听风 发表于 2013-3-20 17:16:08

有网友要公布当事人的详细情况我看怪难,不管怎样公安在线回复和处理的速度真的很快,赞一个{:soso_e179:}

晚风轻拂 发表于 2013-3-20 17:20:14

能做出快速处理,说明人家公安局态度诚恳、作风大幅改进,不要再揪住不放了,一些人的要求有些过了啊{:soso_e113:}

赖猴子 发表于 2013-3-20 17:30:31

回复的太官方,一点不详细,什么叫相关责任人?责任人是谁?为什么不说出来呢,光这个回复能代表什么?谁知道有没有被处理,被处罚,被处分

§过期饼干§ 发表于 2013-3-20 17:31:18

同感!

老土豆 发表于 2013-3-20 17:41:46

所言干脆,处理果断,回复不拖泥带水,新风!

菊香 发表于 2013-3-20 17:55:58

希望说到做到!

红烧小龙虾 发表于 2013-3-20 17:56:40

{:soso__3409329614010722382_3:}

横眉冷对 发表于 2013-3-20 18:02:28

名字应当公布,这样群众才能监督他是否真的调离岗位,是上了还是下了。

湖上升明月~ 发表于 2013-3-20 18:11:44

回应的及时,但不要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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