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某单位买个二手车作为上下班的代步工具,刚办完过户手续的第三天(周五晚)出了险。当时报险后,保险公司也及时出了险。昨日对定损给了回复,不同意修理厂的维修费用,说我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 对于这个回复我当时也不懂,回来后咨询了业内人士,改变车辆使用性质是指非营运车辆改为营运车辆。不是理赔员说的单位车转为私家车就是改变使用性质。 今天我将再次到保险公司交涉,如果仍不给我满意的处理,我将投诉、起诉。现在没有最终结果,我暂不公布那个保险公司。你们如果为了公司的信誉,就不能这样投保时把客户当爹,理赔时装爹。 不知那个保险公司可有人上论坛,如果最终没有合理的处理结果,我将把这个公司的名称和我出险后的详细情况再次发帖,让客户都知道,让大家以后投保时也有个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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