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蚌埠公安在线 于 2012-6-15 10:28 编辑
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 自2006年我市开展申领、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简称“一代证”)以来,全市绝大多数群众已申领、换发“二代证”。“二代证”采用数字彩色照片、防伪技术和网络技术,具备视读和机读功能,可以有效防止恶意欺诈,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换发“二代证”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段时间以来,“一代证”与“二代证”并行使用,但这种情况将发生改变。2011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居民身份证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同时明确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指纹信息。 居民身份证使用领域广泛,如在购买火车票、乘飞机、办理银行业务、办理低保等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都要使用居民身份证。鉴于我市目前仍有不少持有“一代证”未换发“二代证”和16周岁以上应办理但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为不影响您的日常生活和正常社会活动的进行,请您本人持户口本,着深色上衣(制作身份证采集照片的需要),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二代证”申领、换发手续。对家庭在外人员,也请告知并动员前来办理。 如果您对我们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有关政策有什么疑问或者对我们的工作有意见和建议,请您拨打举报电话: 蚌埠市辖区:2089054,怀远县:2210028 五河县:5057576 固镇县:6075827;我们将及时予以回复,并尽可能地改进我们的服务。 谢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蚌埠市公安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