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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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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镇县古原名邸住宅回迁安置问题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叫陈祝珍,是固镇县古原名邸住宅的一名回迁安置户,怀着无比焦急与无奈的心情,向您反映我在回迁安置过程中遭遇的不公待遇。
2019年10月20日,为了响应城市建设规划,我积极配合工作,与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镇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当时,基于自身的经济状况和居住需求,我慎重地选择了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并明确选定户型为110平米左右。这份协议是我们双方的约定,更是我对未来生活的一份寄托,我满心期待着能早日住上合适的回迁房。
然而,现实却给了我沉重一击。如今,回迁选房工作已经启动,本应是满心欢喜迎接新家的时刻,却变成了一场噩梦。在明明有110平米左右合适房源的情况下,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固镇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却拒绝让我按照安置协议自主选房。他们单方面强制要求我选择125平米以上的大户型,并且超出协议约定面积的部分,要按照4980元一平方米的价格额外现金补偿。这一价格,远远超出了当地还原市场的正常价格。
领导,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生活本就不宽裕。当初选择110平米左右的户型,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完全是依据自身经济能力做出的决定。如今,让我承担如此高额的额外费用,去购买超出我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大户型,实在是有心无力。这无异于将我置于绝境,让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恐惧和绝望。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固镇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作为代表政府执行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本应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诚实信用,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切实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然而,他们如今这种肆意修改安置协议约定、无视百姓诉求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政府机关的职责和使命,也寒了我们老百姓的心。
在此,我恳请上级领导能够在百忙之中关注我的遭遇,依法介入调查此事。我只是希望能够按照当初签订的安置协议,顺利选到110平米左右适合我家庭居住的住房,让我能有一个安稳的家。我相信,在您的关心和帮助下,一定能够还我一个公道,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抽出宝贵的时间阅读我的信件,期待能得到您的积极回应和公正处理结果。
此致
敬礼!
反映人:陈祝珍 电话18816537310 日期: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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