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发帖咨询工资问题的帖子,现回复如下: 按照《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护、职工福利和职工教育费用等。 如上所述,如双方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的工资未作其他特别约定,则加班工资是可以包含在工资中的,只要用人单位支付的标准不低于合同约定的标准,就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2043087。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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