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经开外宣 于 2018-7-2 15:53 编辑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经开区工作的关注,现将您反映的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文中所称“定岗”人员为经开区聘用制工作人员。 二、经开区聘用制工作人员来源渠道。一是经开区自成立以来,各单位、部门原有聘用人员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二是按照“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35周岁以下”的条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是各单位如有岗位空缺,急需补充工作人员,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和35周岁以下的基本条件,经各单位、部门推荐,党政办公室审核把关后,由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聘用。 三、有关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都是根据学历和工作年限,经人事、纪检部门按照 《员工管理办法》确定的。 四、有关“工作不积极,创城不参与” 经开区创城是全员参与的,有些街道社区确实存在“脏活累活躲着来”的现象,这是我们管理有缺失。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制度建设,同时对人事管理进行规范,并严格做好工作考勤和绩效考评。如果发现工作人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处理,直至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 感谢您对经开区工作的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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