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讨论] 再补充咬狗之人特点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102

主题

5393

回帖

6165

积分
鲜花
64
鸡蛋
25

Rank: 15

陆军大校

31#
发表于 2017-3-13 13:44:09 | 只看该作者
狗无错 ,错的是人。
 蚌埠移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0

主题

324

回帖

572

积分
鲜花
0
鸡蛋
0

Rank: 10

陆军中尉

32#
发表于 2017-3-13 13:54:10 | 只看该作者
大概一两年前吧 看过一则新闻 就是在蚌埠 有个老人也是位爱狗人士养了四五只狗 狗狗很可爱很有灵性 可天有不测风云 老人突发疾病不幸离世 因为是独居 过了十多天才被发现 .........狗狗在这十几天里吃的是什么 大家都猜的到吧  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并不鲜见。我赞成楼下一位网友的观点 狗永远都是狗 人有时候不是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9

主题

1907

回帖

2215

积分
鲜花
18
鸡蛋
0

Rank: 13

陆军中校

33#
发表于 2017-3-13 13:55:33 | 只看该作者
养狗要文明,不要影响他人,政府要严格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83

主题

7663

回帖

9348

积分
鲜花
52
鸡蛋
0

Rank: 16

陆军少将

34#
发表于 2017-3-13 13:57:28 | 只看该作者
空巢老人养狗的很真不多,大多中年妇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23

主题

425

回帖

531

积分
鲜花
3
鸡蛋
0

Rank: 10

空军中尉

35#
发表于 2017-3-13 13:58:19 | 只看该作者
你是站在你养狗的角度,那天天在马路晃荡的狗怎么办,如果被咬了是不是你负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7

主题

173

回帖

214

积分
鲜花
16
鸡蛋
30

Rank: 0

陆军禁止发言

36#
 楼主| 发表于 2017-3-13 14:32: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197

主题

1万

回帖

1万

积分
鲜花
340
鸡蛋
10

Rank: 16

空军少将

37#
发表于 2017-3-13 14:38:16 | 只看该作者
视频:疯狗连咬五人 民警围捕将其击毙

3月8日,一名9岁小孩被狗咬伤的新闻,引起了大家对城区犬类管理的关注。而就在昨天晚上,城内又有5人被狗咬伤,其中还有2名小孩。

记者赶到事发地时,其中一名受伤小孩刚打完狂犬疫苗回家,小孩额头还能明显看到被狗抓过的痕迹。事情发生在晚上6点钟,当时小孩坐在推车里玩,突然狗就冲了过来。

抓伤小孩后,这只狗又跑到了后面的院子里,对着一名正在玩耍的12岁小孩,就是一口,咬住了小孩的鼻子和嘴巴。

咬完小孩后,这只狗更加疯狂,见人就咬,又把旁边的3名大人腿部咬伤。看见疯狗乱咬,众人立即报了警,东城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多位民警立即拿出警棍,对狗进行围捕,很快将它控制在一个死角。

民警形成合围,用警棍将狗打晕。随后,派出所民警将情况上报给了荆州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的民警赶来用步枪将狗击毙。

据民警调查,这只狗是附近的流浪狗。民警提醒,春天是动物的发情期也是躁动期,市民出行一定要注意路上的猫狗,保持距离,避免被咬伤。

同时,广大市民不要招惹挑逗各类动物,饲养宠物的人也要定期给动物打疫苗,不要随意丢弃。养宠物是个人的权利,合法的饲养宠物,不要侵犯他人的权利。但如果仅仅只顾自己的爱好,不顾他人的权益,那么宠物饲养者也将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狗咬伤人多次发生如何破解管理难题

狗咬伤人的事情,荆视也报道过多次,那么荆州目前对城市养狗,特别是流浪狗如何在管理?有没有更好的管理办法可以借鉴呢?

2013年6月20日,奥林香樟园小区一栋楼里来了一只藏獒,居民不敢上下楼,只得报警求助。警察赶到后,将藏獒击毙。

2013年7月24日,沙市的王大爷回家,刚进小区,被一只大狗咬住左脚,居民们赶紧帮忙,才将大狗赶走,由于这只狗已经咬伤多人,随后民警将其击毙。

2015年4月28日上午10点,公安的程大姐,正在农田干活,突然被一只大黄狗扑咬,这只恶狗把她的后背抓伤、右手臂咬出一个血坑,长达8-10公分。

2015年12月17日,沙市区的徐女士在中山公园跑步,突然蹿出一只狗,把她咬伤。

2016年9月7日早上,70岁的陈师傅骑着自行车,突然遭到了一只狗的攻击,狗紧紧咬住他的小腿不松口,陈师傅使劲挣扎,并用自行车龙头对狗进行驱赶了一分多钟,才把狗赶走。

这些狗咬人的真实事件告诉我们,管理城市养狗势在必行。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实,早在2009年,荆州市就针对宠物的管理制定了《荆州市城区犬类及家畜家禽饲养管理暂行规定》,禁止家庭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规定中要求,公安、畜牧兽医、城管、卫生、工商、药监等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并做了具体的职责划分。但记者了解到,该规定时效是5年,目前已经过了期限,已经被废除。

从去年10月实施的《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小区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者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此外,《条例》还特别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城市无序养狗,不仅影响市容卫生环境,也给人们生活带来不安定因素,而如何管理城市养狗,是全国都面临的问题,由此各地纷纷采取措施对狗加强监管力度。根据《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所有饲养犬只都要办理身份证,出门遛犬必须挂牌束犬链。宁波市公安机关对对不办理养犬登记证的,可没收其犬,并可对养犬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除领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外,禁止携带犬类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北京市公安局在不定期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处违规养犬、违章遛犬、重点地区养犬超标等。

因此,要治理城市养狗,首先要从完善立法做起,从现在的“罚狗不罚人”转变为“罚人不罚狗”,通过立法去约束人的行为,进而通过人约束犬类行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197

主题

1万

回帖

1万

积分
鲜花
340
鸡蛋
10

Rank: 16

空军少将

38#
发表于 2017-3-13 14:39:41 | 只看该作者
流浪狗咬伤人 喂养者被判赔偿1600余元
来源:光明网   2017-03-08 09:26:24
流浪狗咬伤人喂养者被判赔偿法院审理认为长期固定喂养事实形成喂养者应对流浪狗负有约束和管理的责任去年9月,家住西三旗的李爱梅(化名)被小区内一条流浪狗咬伤,李爱梅随即将这条流浪狗的喂养者邻居方芳(化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5500元。方芳表示,自己没有饲养这只流浪狗,只是经常喂它。
  流浪狗咬伤人 喂养者被判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长期固定喂养事实形成 喂养者应对流浪狗负有约束和管理的责任
  去年9月,家住西三旗的李爱梅(化名)被小区内一条流浪狗咬伤,李爱梅随即将这条流浪狗的喂养者邻居方芳(化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损失5500元。方芳表示,自己没有饲养这只流浪狗,只是经常喂它。一审法院判决方芳赔偿李爱梅1600余元,方芳不服判决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上诉,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方芳和伤人的狗形成了长期比较固定的喂养事实,方芳应对伤人之狗负有约束和管理的责任,一中院最终二审驳回方芳的起诉,维持原判。
  李爱梅和方芳系邻居关系,居住在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东一里小区。2016年9月5日晚,李爱梅被小区内一条狗咬致左小腿外侧受伤。此后,李爱梅花费医药费1400余元。
  李爱梅认为,伤人之狗为方芳所养,其向法院起诉方芳,要求方芳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等各类费用5500元,并承担李爱梅狂犬病潜伏期发作造成的一切损失。
  一审期间,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伤人之狗是否为方芳饲养,李爱梅认为该狗系方芳所饲养,饲养地点在方芳的储藏室及附近。方芳在庭审中陈述,咬伤李爱梅之狗2015年年底来到其所在小区后,常在小区内出没,伤人之狗除了她在喂食,还有其他邻居在喂,但方芳未向法庭提交其他喂养人信息及证据。
  法院调查发现,方芳和其家人在楼下喂养咬伤李爱梅的狗达半年之久,并给伤人之狗命名,伤人之狗晚上栖息在楼下,没有看到其他人喂养此狗。法院认定咬伤李爱梅之狗原系流浪狗,方芳和其家人长期喂养此狗,并收留其所生小狗。
  一审法院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伤人之狗是流浪狗,但方芳及其家人长期喂食,与伤人之狗已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此狗伤人后,方芳作为此狗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院指出,方芳饲养、收留流浪狗,属于爱心行为,并无过错,但因饲养和收留,同时产生对狗管理和约束之相应责任。因未尽到上述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该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法院结合本案具体情形,认为方芳应对李爱梅就狗咬人一事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等损失1600余元。对于李爱梅要求方芳承担狂犬病发作造成一切损失之诉讼请求,由于该事实尚未发生,且无损失具体数额,李爱梅应待该损失实际发生时另行主张。
  方芳不服一审判决,向一中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法院判决,依法改判。方芳表示,伤人之狗是流浪狗,她与该条狗之间并没有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她没有看到被上诉人被狗咬,也没有看到伤口。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
  二审中,方芳向一中院提供了多份证人证言,证明该狗确实是流浪狗,有多人喂养,并没有与该狗形成饲养关系。但上述证人中,仅一人出庭接受了质询。一中院最终认可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最终驳回方芳的上诉,维持原判。
  文/本报记者 杨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197

主题

1万

回帖

1万

积分
鲜花
340
鸡蛋
10

Rank: 16

空军少将

39#
发表于 2017-3-13 14:40:39 | 只看该作者
小学生被流浪狗咬至重伤送医治疗 另有三名成年人被咬
2017-02-25 10:41 来源:齐鲁晚报 分享
24日早上8点左右,济南无影山路9号院的一位小男孩佳佳(化名)像往常一样准备去上学,谁也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意外。
小男孩刚走出单元楼的大门,突然遭到路边一只流浪狗的袭击,孩子的脸部被狗咬伤,伤情十分严重,被送至医院救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197

主题

1万

回帖

1万

积分
鲜花
340
鸡蛋
10

Rank: 16

空军少将

40#
发表于 2017-3-13 14:43:05 | 只看该作者
狗狗咬伤路人主人拒不赔钱 被判刑8个月
2015-07-24 05:52:18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作者:熊浩然
手机看新闻
保存到博客
制图 杨仕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197

主题

1万

回帖

1万

积分
鲜花
340
鸡蛋
10

Rank: 16

空军少将

41#
发表于 2017-3-13 14:44:01 | 只看该作者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把栅乡六犋牛村一住户家饲养的3只恶狗追咬4名村民,致1名男童死亡,狗主人不但要承担赔偿责任,还为此获刑。日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康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例因“狗咬人”而判处动物饲养人刑罚的案件。(4月16日《人民日报》)

  恶狗咬死人,养狗主人获刑,这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具有标本的示范意义。这样的先例开得好,人们不禁为之拍手叫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30

主题

3628

回帖

4642

积分
鲜花
31
鸡蛋
15

Rank: 14

陆军上校

42#
发表于 2017-3-13 15:00:30 | 只看该作者
2016年中国狂犬病年会于4月19-20日在北京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农业部兽医局、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和中国工作犬管理协会的领导,以及来自国内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动物疫控、工作犬管理、生物制品、动物保护等行业和领域的400多位专业人员参加会议。会上,40多位专家学者针对“国内外狂犬病防控进展、狂犬病监测与疫情处置、疫苗与检测技术、防控实践与适宜技术”等专题进行了学术交流和防治经验的分享。


      会间召开了“狂犬病防控专家会议”,与会专家围绕2015年12月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等国际机构在全球狂犬病防控会议上提出的“2030年全球消除犬传播的人狂犬病”的宏伟目标,积极建言献策。与会专家认为:


      一、我国狂犬病的流行现状与社会发展不相称:国际上普遍把狂犬病的防控水平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公共卫生体系是否完善的重要指标。发达国家已完全控制了犬的狂犬病流行,并因此消除了犬传播的人狂犬病。我国是世界上狂犬病流行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我国狂犬病死亡人数高居各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前三位。与会专家认为,以我国当前的财力、防治技术和防治产品,我国有条件做好我国狂犬病消除工作,可以摘除狂犬病高流行国家的帽子。

我真不知道你哪来的勇气腆着脸说狗咬人几乎见不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0

主题

47

回帖

57

积分
鲜花
0
鸡蛋
0

Rank: 4

陆军上等兵

43#
发表于 2017-3-13 15:00:54 | 只看该作者
希望《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早日施行,责任部门能够尽职尽责,养狗人守规自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 5

组织活动: 0

113

主题

1664

回帖

3239

积分
鲜花
587
鸡蛋
0

Rank: 14

陆军上校

44#
发表于 2017-3-13 15:06:23 | 只看该作者
我不讨厌狗,但讨厌有些养狗之人的恶习!去吃早点,买早点的食堂是敞开式的,做好的食物摆在台面上供人选择,一大妈抱狗选餐,狗挠痒,丝丝狗毛顿时飘散在食物上,面对工作人员的劝导,还不以为然。去小吃街买烤肠吃,一美女抱一小狗,也买了一根直接当我面喂狗,果断扔了烤肠。在店铺,一美女牵一小狗,小狗直接蹦到沙发上打滚,店员委婉指正,美女却强调刚花几十元洗澡,干净着呢,全然不顾店员感受。经常看见遛狗的,狗拉便便,有人用纸巾包走扔垃圾箱,有人扬长而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 0

组织活动: 0

197

主题

1万

回帖

1万

积分
鲜花
340
鸡蛋
10

Rank: 16

空军少将

45#
发表于 2017-3-13 15:23:37 | 只看该作者
咱老百姓真高兴 发表于 2017-3-13 15:00
希望《蚌埠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早日施行,责任部门能够尽职尽责,养狗人守规自律。

法律是红线,社会公德是底线,不论什么人群都应当遵守。可是在中国社会,哪个群体无赖会闹,政府就要退让放纵。狗患问题,政府几乎不敢碰;狗闹们闹得,喜欢吃狗肉都受到干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