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WX61026672”: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出租汽车公司在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市运管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及部分车主代表座谈会,对涉及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市运管处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立即对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并上墙公示,便于广大车主监督,如存在乱收费现象,车主可向相关部门反映;同时,要求各公司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最大程度方便车主办理业务。 二、出租汽车公司和车主有权利选择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参加保险。为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理赔纠纷,车主及所在公司应按照《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规定险种参加保险。 三、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现实行公司化管理,如果车主对所属公司服务不满意,想自主选择挂靠公司,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蚌埠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合同》约定,履行变更手续,并报市运管处备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蚌埠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2016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