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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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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新手方向 于 2016-3-2 14:37 编辑
蚌埠市经开区工商所长郭某某公车私用在饭店吃饭被坛友曝光后,经开区的处理结果很快下来了(http://www.ahbb.cc/bbs/thread-1783239-1-1.html)。但是作为旁观者,本人感觉这次处理明显轻了,也使得大家出现很大的争议,为什么?我来谈谈自己的一点意见,希望经开区的领导们斟酌和反省一下:
1、郭某某被处理的结果条款中,没有被免去所长职务,这一点尤为奇怪!因为我在跟帖说过了,同样是一个工商所所长,过去被网友拍到开公车到家乐福超市买东西,可是当时那个所长是被免职的,大家都记忆犹新。
2、为什么,时过境迁,同一性质问题,同一系统的单位,反而处理的轻了,不知何故!这让那位被免职的所长怎么看!难道还要喊冤不成!
3、也许经开区认为如果免职,处理也许过重!但是同样是蚌埠市淮上区某副局长也是因为公车私用不就被免职了吗!(http://news.sina.com.cn/o/2013-10-25/085428528920.shtml)。
4、所以说,这是有前车之鉴的,为什么此次处理这么轻!这还能达到日后震慑效果吗!老百姓心里还能够服气吗!人民群众经常痛恨“选择性执法”,看来工商局这次也在玩“选择性处理”吧。
5、那么再看这位所长的所作所为,其违规程度很轻吗?非但如此,我认为还很严重。因为大家看到该所长在下班期间,身穿制服,开着带“字”的公车,公然地到饭店去消费。老百姓能不怨声载道吗。还有,如此穿着到饭店去消费,有没有吃拿卡要,吃霸王餐的情况,处理公示上只字未提,这难免让人产生联想,倘若果真如此,那就比单纯的公车私用要严重的多。
6、再说,蚌埠市文明城市创建刚有起色,老百姓还沉浸在喜悦之中,就出现这档子顶风作案的事情,理当杀一儆百,而不应该处理得如此草率,敷衍了事。退一步说,经开区的处理至少不能比过去的那些人轻,这才是硬道理。
7、最后,这件事处理不应该这么轻的原因,还有一个极重要的理由,就是“车补”!对,蚌埠市取消了公车,公务员拿到“车补”后,实际上就是大大增加了自身福利,按说理当遵守规则。但是,尽管如此,依然出现了公车私用的恶劣行为!一方面揣着大把的钞票,一方面还继续留恋公车私用,这“鱼”与“熊掌”兼得的好爽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是蚌埠市“车补”后出现的第一例公车私用的行为!其实,作为经开区领导本来可以打打这“出头鸟”的,杀一杀歪风邪气,落得个好名声的。然而,这样轻描淡写的处理结果却很伤了大家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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