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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认证职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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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蚌埠交警在线 于 2015-8-3 15:38 编辑
电动三轮车载人满大街、满大街乱窜等现象,市民朋友及网友十分痛恨,交警部门也十分头疼。因为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出台电动三轮车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对电动三轮车的通行规则和载客行为是否属于“非法营运”等问题都没有予以明确,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从而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局面,交警部门在管理工作中更多地只能从宣传和劝导方面入手,告知广大市民不要乘坐电动三轮车,劝导电动三轮车主不得载客营运。
2014年8月起,各区政府、管委会抽调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交通运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电动三轮车载客营运进行了整治,由于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缺失和生产、销售的源头得不到有效控制等多方面原因,实际整治效果不明显。
一直以来,交警部门都在向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积极反应和呼吁,希望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电动三轮车的管理工作和法律责任予以明确,改变当前执法过程中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2015年7月20日,市政府召开会议对电动三轮车管理工作再次进行专题研究。
下一步,政府将发布通告,严禁商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严禁电动三轮车载人、严禁电动三轮车载客营运。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联合行政执法、交通运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电动三轮车的管理力度,适时开展统一行动,对上路载人、载客营运的电动三轮车予以查扣,并交由各区政府、管委会集中保管、统一处理。
在此,请广大市民、网友理解、配合、支持整治工作,拒绝乘坐电动三轮车;也请广大三轮车主自觉遵守市政府通告规定,不购买电动三轮车、不从事载客营运、不乱停乱放,自行对已有的电动三轮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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