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龙子湖区纪委 于 2014-11-21 15:41 编辑
关于网民反映龙子湖区文化馆馆长胡霞 问题的调查回复 2014年11月15日下午,《蚌埠论坛》网民发帖反映“龙子湖区文化馆馆长贪赃枉法贪我辛苦劳务费,并多次违反八项规定私自出去旅游”等问题。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参加省“群星奖”比赛住宿安排和奖金问题 龙子湖区有2个节目参加省决赛。《加油打气》节目36人,《兰花情韵》节目16人。 2014年9月26日早晨,2支队伍由区文化馆包车送往合肥。根据比赛日程,《加油打气》节目上午彩排、下午演出,区文化馆安排6个房间供演员化装、堆放行李和道具。演职员于下午1点多离开宾馆到省红三环体育馆演出,下午4时左右演出结束后即乘包车回蚌。因为中午时间很短,没有安排该节目演员住宿。而《兰花情韵》节目次日演出,区文化馆为该节目的演员和领队安排了2人间住宿。不存在特殊照顾问题。 经查,《加油打气》获三等奖,奖金6000元;《兰花情韵》获二等奖,奖金10000元。截至11月17日,省文化厅还没有发放奖金,不存在奖金被“贪”问题。 二、关于《兰花情韵》音乐制作及相关费用问题 经了解,为打造《兰花情韵》精品(省文化厅专家组决定,《兰花情韵》将代表安徽省参加2015年国家群星奖决赛),区文化馆根据市、区文化部门的意见,聘请有声望的声乐专家原创和著名歌唱演员演唱并制作合成,实际转帐支付34000元。相关费用及购买演出服装费等事先都向主管部门报告并报分管区长同意,按照正常程序审批报销,未发现有弄虚作假。 三、反映“2014年11月6日-11月14日,她带着文化馆人员罗小多、邓婷婷等一行人等外出去南京等周边地区旅游”问题 经查,罗小多于2014年11月9日前在单位正常上班,10日至14日经区、局领导同意补休“十一”国庆长假。邓婷婷在2014年11月10日前在单位正常上班,11月11日请假回湖南老家看望生病的父亲。11月6日至14日期间,馆长胡霞一直未离开蚌埠,三人均未去过南京,不存在“去南京周边地区旅游”的问题。 再次感谢各位网民的监督和支持。 龙子湖区纪委监察局 2014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