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有网友发帖,反映“三轮车,电瓶三轮车,自行车,残疾人车、非法上路(拉人、拉货)、非法改装非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机动车、残疾人车的非法占道和乱停,乱放,以及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现回复如下: 一、针对反映的三轮车,电瓶三轮车,自行车,残疾人车、非法上路(拉人、拉货)的行为,属非法营运行为,非交警支队管理范畴,但支队会将情况转告相关管理部门,并积极配合进行整治。 二、针对反映的非法改装非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机动车、残疾人车的非法占道和乱停,乱放,以及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支队将安排辖区交警大、中队继续依法进行整治,尽快消除上述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在此,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监督,以及对交警支队的关心、理解、支持,我们将对网友网发帖子中反映的,也是广大群众较为关心和关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采取突出重点的整治措施,力争早见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