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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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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固镇县城关镇宋店村的朱女士向晨刊热线4034444反映,清明节那天,她的丈夫因喝酒过量去世了,同桌就餐的还有6个人,3个喝酒的已赔了钱,不知道可否向未喝酒的人要求赔偿。
据朱女士介绍,他们家在村里经营了一个小超市。4月4日是清明节,当天中午,某白酒品牌的经销商找她的丈夫喝酒,结果下午3点钟左右,当她的丈夫被送回家时,却已面色通红,口中一直喊着“烧心”。她当即找车把丈夫送往医院,但丈夫还是去世了。“事后我了解到,当天吃饭的有7个人,有4个人喝了3斤酒。”朱女士说,出事后,另外3个喝酒的人对她进行了赔偿。
对于能否要求未喝酒的人赔偿,记者咨询了律师陈宗瀛。据陈律师介绍,首先,死者作为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过量饮酒行为后果负主要责任。而作为同桌就餐的其他人,只要在死者饮酒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劝诫,甚至在言语及行动上劝死者饮酒,即使未喝酒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就餐的人员,以及饮酒中的细节,这些都需要一一确认。”陈律师说,最终能否认定相关者的责任,需要有确凿的证据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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