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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刺头”网友:
您好!您于4月13日在“蚌埠论坛”上发帖:中国渔政皖C00182公务车真繁忙,大周末的一大早就拉着一车男男女女“出差”?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经查,“皖C00182”车辆驾驶员花某系我单位正式驾驶员,存在公车私用行为。经研究,作以下处理:
一、对驾驶员本人:
1、责成写出深刻书面检查;
2、给予警告处分;
3、罚款人民币3000元,上交财政。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做深刻检查。
我单位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人员和车辆的管理。
感谢您和各位网友对我单位的批评、监督,欢迎对我们工作继续关心关注。
蚌埠市渔业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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