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新年将至,送上对联一副 新奥限气五年, 剥夺百姓用气采暖权,违反国务院令。 建委冷对百姓, 推拖诿拒、有令不依,行政不作为 。 横批:官商不仁 蚌埠新奥燃气公司限气五年,使得蚌埠上千户家中安有 燃气采暖炉的家庭守着采暖炉设备无气采暖。 按照国务院583号令《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1年3月1日实施)之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行为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 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新奥限气(既拒绝供气)是事实,剥夺百姓用气采暖权属侵害百姓权益,违反国务院583号令第十八条。蚌埠住建委作为燃气管理部门应按国务院令第四十六条责令新奥改正,取消限气,维护百姓权益。 但蚌埠住建委对燃气炉用户代表的申述,推脱诿拒,罔顾百姓权益,罔顾国务院令,行政不作为。使得这原本看似简单的事 ,我们历尽四 个多月上访.申诉.交涉毫无结果。无奈中给您去信,劳您百忙中抽空过问此事。希望 在您的强力干预下,蚌埠这上千户家中安有燃气采暖炉的家庭能买到气,能过上一个温暖的春节。 翘首以盼 致以 崇高的敬礼 2013年1月22日 燃气炉用户代表:周德龙 13865015893 金 昇 13605525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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