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蚌论阿霈 于 2015-3-13 15:36 编辑
3月12日下午,蚌埠中院在会议室举行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就消费者权益案件审理的相关情况及我市危害食品安全的三起典型案例进行说明,并且回答了到场媒体提出的问题。省市各级媒体到场参加,蚌埠论坛也受邀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市中院新闻发言人崔静介绍了近年来蚌埠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相关情况: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刑事案件45起,涉案79人。此外还审理了侵犯知识产权及消费者权益一、二审民事案件83件,案件涉及产品质量,医疗服务、房屋建筑、装修质量等多种类型。
如此多数量和领域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不禁令许多网友感叹到“防不胜防”。在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多发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蚌埠中院总结出了以下三点主要原因:一是生产、经营者诚信缺失;二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不足。随着商品与服务经营者专业化程度提高,经营者与消费者掌握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产品性能、服务标准认知水平不足。三是对生产、经营服务管理不到位不规范。
发布会上通报了三起典型案例,包括"王某财生产、销售毒豆芽案""花某文加工、销售工业松香鸭案""张某军、李某英加工、销售病死猪案"等,这些案例都是与老百姓的生活健康息息相关的,给与这些犯罪分子最严厉的打击就是在保障市民的身体安全和生活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依法严惩重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是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的重要保障。
发布会最后,新闻发言人对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维权的案件总体情况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答,并且结合实际案例,对消费者维权时需要注意的问题给予建议。
整个新闻发布会持续四十分钟左右,作为发布会全程的参与者,我能感受到法院方面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尤其是对与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方面的案件的重视程度。对于那些昧着良心危害百姓生命安全的“生意人”,公检法一定会合力给与最严厉的处罚。同时也希望蚌埠论坛的网友们如果发现了自己或者身边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注意用好法律的武器。
蚌埠论坛将会继续关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动态,并给网友带来最新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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