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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个普通城管对城管职业的真实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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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2:14: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开心就好1234 于 2011-5-26 13:22 编辑

       我是一个有着20多年工龄,从事城管工作也有15,6年的老城管,参加的城管工作这么多年,既没有入党也没有提干,还是和多年前的我一样,平平常常,普普通通。作为一个普通的城管,简单的说说我对城管工作的感受,一直都是我的心愿。筹措了很久,还是借着论坛这个平台,对广大的网友们说说心里话。
       以前刚刚参加原来叫城建监察的工作时候,我的内心是喜悦的。城建监察的工作那时候是涵盖:规划,市政,市容,园林和建管等5项执法内容。因为在这之前,这5项工作隶属建委下面的是个部门。平时的工作基本是各自为政,令出个门。那时候有句话:“八个,管不住一个戴草帽。”为什么出现这个现象 ,j就是因为虽然穿的制服是一样的,所属部门是一样的,但是各自的职责不一样,工作内容不一样。所以不该管的呢不能越权执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吗,那时候的建委就把上述五个部门的执法权归属一处,成立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统一负责,统一部署,划片管理。那时候能参与到这个队伍,还是很有职业荣誉感的,因为平时的工作,对立面不多,管理的事项不多,群众对城建的工作还是有一定的满意度的。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开始,大量的郊县农民加入到城市里面。而1998——2003年之间,很多的单位破产,并购,大量的农民和下岗职工存在在城市中。很多人最先想到的就是摆摊设点,这个行业既不需要多大的本钱,也不需要多高的技术,既有稳定的收入,也确确实实能改善自己生活的行业,在蚌埠的街头大量的出现。那时候街头巷尾,白天晚上到处都是摆摊设点的,市容市貌确实受到很大的影响。城建监察支队已经是忙的焦头烂额,人手不够。针对出现的问题,蚌埠又及时成立了城管行政执法局,原来有100人的队伍,扩编到300多人。
         行政执法局从一开始成立,就波受争议。为什么,很简单。原来城建监察是建委下属一个部门。建委的上级既有市政府,也有建设厅,再往上隶属建设部。属于标准的条块管理部门。在中国,应该说所有部门的设置都是这样。但是2003年成立的行政执法局,在隶属上,已经脱离建委,完全是市政府成立的一个部门。因为行政执法局在成立的时候,所执法的内容已经从前面所说的5项扩充到工商,环保,公安交通等七项执法内容,这一点靠建委是无法做到的,这一点完全是市政府因为工作的需要,在经过上报,经过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这时候的行政执法局,已经脱离建委的管理,直接隶属市政府的管理。可以说行政执法局的成立,已经改变了以前部门,机构成立的惯例。只有块而没有条。就这一点也是当时争议的热点。更值得深思的是,以前城建是事业单位,人员都是事业编制。而成立行政执法局后,人员编制是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但是根据后来的《国家公务员法》凡是国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才能从事执法工作,而当时这些经过考核进来的人员都是事业编制人员,这两者又存在巨大的差别,所以行政执法局成立的时候,财政局,人事局为行政执法局的人员确定的是参照公务员待遇管理的单位。
行政执法局成立的时候,流行一句话:“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因为是政府管理的部门,经常对对天空,大气,污水,噪音配合环保局或者单独进行管理。对违章建筑,土地,占道,破路,市容,园林,摊贩,市场等等都需要管理,真是多不胜数,当时接管的都是这些部门不愿管理或者也管不过来的事情。大马路要管理,小街小巷要管理,社区也要管,白天要管理,晚上也要管理,大到几百平方的违建,小到扔烟头,吐痰,倒污水,看着简单,其实复杂,几年前我们不就是有一位执法队员因为政府的调遣,前去拆除拆迁户的住房,被拆迁户捅死,虽然事后砍人者也得到惩处,但是毕竟这是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
        谈过这些,我再谈谈城管执法的依据,城管执法的依据项目众多如果在这里列举,看得都让你厌烦,我就是不在这里详细的说了,但是我作为最基层的一名队员,感受最深的还是我们虽然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作为执法的依据,规范,但是在实际中却束手无策,为什么,因为执法的范围很广,如果都去认真严格的执行,只能究其大项,吐一口痰,扔个烟头都是违法,但是在现实中无法追究,道理很简单,法不责众,在广大市民都不注重小节的前提下,你处罚谁谁都是不愿意,何况作为执法部门根本无法提供录像,视频,录音,和提供确凿的证据去作为处罚的过程依据。在查处小摊贩的事情上,也存在最根本的缺陷,纵观执法依据,只有占道,出店,等违章的标准判断,但是对于怎么处罚,都没有成文的规定。说白了就是你对这些违章应该罚款,罚多少款,但是最根本的一条是,如果作为违章者的物品不被暂扣(现在规范的说法是:先行登记保存),任何一个被处罚者不会向执法人员缴纳一分钱。这也就造就了城管管理就是没收物品,暂扣物品,这也就是城管执法的唯一办法。当然这一点也成了一些群众诋毁,咒骂城管土匪强盗的最直接的表现。这一点如同交警处罚拐的,行人违章一样,如果被处罚人自愿接受处罚,那是好办,如果拒绝或者借口没钱,家穷,谁都是无法处理。
          城管不愿意随意扣物,在实际工作中谁都是希望通过批评教育,让违章人自觉的改正违章,大多数人也确实很不错,一旦通知,还是自觉的遵纪守法的。问题是也确实是有些人屡教不改,城管的上级要检查,发现了问题要问责,城管既要干工作,又不想得罪人,这就是一个无法调和的矛盾,所以,很多的纠纷都是出现在检查前,我从事这么多年工作,很多的时候是锻炼自己的耐心,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在自己力所能及的忍耐下做好工作,我也扣过别人东西,但是只要改正,物品照样归还。我能做到,我的周围同事能做到,但是哪天只要有一个耐不住,只要暂扣物品,违章者,和周围的围观者立马就是口诛笔伐,土匪强盗不绝于耳。我很无奈,我也很无语。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好好学习,再也不要从事这个城管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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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26 12:15: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开心就好1234 于 2011-5-26 12:21 编辑

认识的几位网友都劝我不要再这个时候发这样的帖子,我知道他们都是很关心我的。但是这是我的心里话,我的个性是不说不行。我不怕指责和辱骂,相反我还感谢那些指责和辱骂我的人、他让我的观点虽然遭受批评,但是也要我看到了另外的观点和看法,论坛本身就是观点,看法,思想,感情多方面的交流平台。这一点只要是成熟理智的人都知道都理解。还是老话: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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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楼主的名字比帖子好,顶一个  发表于 2011-5-26 18:46
其实有很多城管真是不错的,只是这个行业给人的印象太差了  发表于 2011-5-26 16:01
犯了错、甚至犯了罪就从客观上强调问题为自己解脱,这是好的态度吗?你是高人,会混淆视听、偷换概念、博取同情。是个好演员。  发表于 2011-5-26 14:09
要是平常老百姓的车,碰到这种情况叫你交出钥匙你能不交吗?记得我N前开过出租车,夜里十点多钟在张公山一个路口挡住一个警官的车,他硬把我的车钥匙拔掉扬长而去,害的我打电话叫车老板送来备用钥匙。这个闹熊到现  发表于 2011-5-26 13:16
我相信开心大哥的为人,但也排斥那些粗暴野蛮的特权阶层!  发表于 2011-5-26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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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2:15:17 | 只看该作者
沙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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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直不回答网友的提问:你那天和其它同事一起这么多城管到现场干什么去了?如果不是一角交警及有现场录象,你们又会干什么,是一般老百姓肯定就会受到群殴。如果出现那种情况还不是犯罪吗?如果还未认识到这点,犯   发表于 2011-5-26 17:13
城管确实有错,但是没看到有改的态度!网友也好,市民也罢,是不会原谅的,我可以这么肯定的说  发表于 2011-5-26 13:40
城管确实饱受争议,成为社会诟病,但是作为城管中普通一员,我是视工作为父母的人,毕竟单位养活了我们,平时我也批评过单位的事,城管确实有错,但是只要能改,网友也好,市民也好还是会原谅的。[/colo   发表于 2011-5-26 12:40
没人说城管都是坏人。但此事件你是当事人之一就在现场,错了就错了。还反复发帖为自己辩解,有意思吗?  发表于 2011-5-26 12:32
几位论坛的弟兄们,你们可都看了?我可是费了一夜的时间,写出来的肺腑之言,欢迎拍砖,欢迎指正。  发表于 2011-5-26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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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2:18:28 | 只看该作者
要换位想考,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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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2:23: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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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2:24:17 | 只看该作者
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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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2:25:24 | 只看该作者
城管就是政府的禁卫军,出气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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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2:25: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利剑出鞘 于 2011-5-26 12:28 编辑

发自肺腑的真实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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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2:27:01 | 只看该作者
虽然不好干,但也有干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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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2:28:03 | 只看该作者
问心无愧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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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2:29:32 | 只看该作者
都不容易。。。好人总是受伤的。。。坏人嘛。。。。。。。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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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2:33:20 | 只看该作者
问心无愧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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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2:33:32 | 只看该作者
随便看看,不表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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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2:34:50 | 只看该作者
真实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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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6 12:36:4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各行各业 都有他的职业规则 行其道 立其本而已 在这里 我说句公道话 也许会有人给我拍砖 但 事实就是存在的 城市的发展 是离不开城管的 可以广而观之 现在的城市面貌的确是大有改善 如果讲都没人愿做这行 或者 都不去行使职德 试问 今天的论坛 会不会又是别样的大众讨论 最后 只能说一句 ;民众之多 何为最顺心的事 只是 各有其云罢了 LZ  抛开一些不好的影响 还是要向你们努力的付出道声;谢谢! 好的行为 老百信也是有目共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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