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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致愤慨之人网友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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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06:54: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愤慨网友”发帖,说交警打人,这件事情不是小事情,是交警打人还是司机打交警,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交警说的算,围观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论坛网友们的心里是有数的,这件事情,有关部门已经定性和处理,楼主要是有证据证明交警打人,可以把证据发到有关部门的上级主管,或者直发到新闻媒体包括论坛,如果属实,我们广大的网友自然会为你呼吁,如果不属实,楼主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楼主是新人,可惜论坛里面的规矩你不知道,新人新帖的可信度是最差的。这件事情有关部门已经定论,没有确凿的证据,谁也不敢造就冤假错案,否则下场是身陷囹圄。楼主想翻案,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例如证人证言,照片,录音等。空嚷嚷,挑动有些人对交警正常工作的不满,造谣生事,事情搞大了,该网友能承担这个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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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5 06:59:4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个性签名里面说的话,就是专门针对这些马甲新人发帖的目的的,因为我作为一个老网友对这些人有深刻的感受和认识!论坛确实有个别人容易人云亦云,但是更多的是一些成熟理智的人,他们看事情,处理问题,已经很冷静,很客观,不会受鼓动就偏失自己的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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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能算是老网民啊,如果按资排备辈看和一个人的可信力,那俺可就有资本摇曳啦  发表于 2011-3-25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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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07:02:17 | 只看该作者
你以为他是有正义感的人吗?他和那个当事人绝对有关系。建议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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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破不点破,心中要有数,你我都知道,还有个别人被......我们网友们冷眼观瞧,什么事情都能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呵呵  发表于 2011-3-25 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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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07:02:52 | 只看该作者
我顶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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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07:06:46 | 只看该作者
顶,说地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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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07:19:47 | 只看该作者
顶楼主,不论谁对谁错,用事实说话。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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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07:25:4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使我想起当年蒋铠砸跑车的事件。本来只是正常的执法,有人出来攻击交警说是“野蛮执法”,本来交警支队准备处理蒋铠的,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众多网友的呼声下,在事实面前,蒋不但没被处理,还因一锤砸出个逃犯而受到各级部门的嘉奖。我想既然有人出来说话,那这个打人的司机肯定有问题隐瞒了,希望公安,司法,监察等部门不要就事论事,查查他的其他方面有无违法犯罪的嫌疑,比如他的经济问题,作风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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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3-25 07:33:01 | 只看该作者
就是,本来不是多大的错误,犯错了吸取教训知错就改。但不认错,还这么牛,可想象以后还会犯更大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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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5 07:37:02 | 只看该作者
我来说一下现在真实的社会现象:如果警察当时打司机,当时围观的人就能把警察围起来,指责,骂。推搡,向电视台,报社,市长热线打电话。要是交警被打,有些人会麻木不仁,视而不见;有人乘机打交警,打黑拳爆发平时被处罚的不满和愤恨;当然也有好人会及时的报警。如果有流氓或者暴徒,一条街的大多数人立马消失的无影无踪。当然也有个别勇敢的市民和警察并肩作战!是不是这样,看到的网友评价一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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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07:40: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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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08:14:45 | 只看该作者
不明真相,无私家车,与交警不是亲戚同学朋友以及其他关系的人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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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08:18:10 | 只看该作者
我家亲戚当时上班在现场,确实是私家车车主无理且动手打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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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我要是看到现场,我就实名,留联系电话,理直气壮的为事实说话!当然,你也可以不这样做。呵呵  发表于 2011-3-25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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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08:30: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创可帖 于 2011-3-25 08:34 编辑

无论怎么说,“袭警”放在哪个国家都是非常严重的事情,这个是绝对不能鼓励的。
现实生活中野蛮执法(不光是警察)的现象不能说非常普遍,至少也是经常发生的,我认为这才是造成今天屡屡发生执法者与被执法者发生冲突的根本原因所在。
怎样减少或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是值得很多人思考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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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08:32:31 | 只看该作者
顶楼主,不论谁对谁错,用事实说话。以理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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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08:33:59 | 只看该作者
关于所谓大国企“牛司机”殴打交警一事近来成为论坛热帖,作为警察本不想参与,但是看了当事人这个所谓“奋起反抗”的号召帖子,不得不说两句。第一,事情的关键有两个:一是司机有没有交通违章行为:二司机有没有是有暴力阻碍(言语威胁)交警执法?如果有被拘留7天应该是从轻的。第二,我不否认警察中有执法不当的,甚至有执法犯法的,但是对于本案如果事实真的像当事人说的那样,有冤屈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政府投诉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诉讼以求得清白。应该说为了清白,为了你所追求的公平正义采取这种合理合法方式是正确选项。大家肯定都知道很多“一元钱”诉讼、秋菊讨说法等吧三,按照现流行说法叫做无图无真相,其实不尽然,证据之类很多,证人证言就是有力证据之一;另一方面假如真的有视频,公安机关把视频放在互联网论坛会不会涉嫌侵犯违法行为人的合法权益?第四,论坛中有警察有警察的马甲,但是更多的人是有是非观念的人,不要低估大家的智商。至于哪些是当事人的马甲大家应该可以判断出。
   无论如何如果号召社会都采用这种暴力方式对抗所谓野蛮执法是不足取的,也不会有多少人去以身试法。如果连秋菊都不敢做,难道只要做祥林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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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下次发好帖子,要快,要抢在前几名跟帖,这样好帖子才能让更多的网友看到,支持。对于分析,辩解才有效果。呵呵  发表于 2011-3-25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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