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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龙子湖区纪委:这样出租房屋合符规定吧? [打印本页]

作者: 马路上的确凉爽    时间: 2018-10-11 11:17
标题: @龙子湖区纪委:这样出租房屋合符规定吧?
笔者偶然经过解放一路,发现解放一路小学大门两边的门面房全部出租,用于对外经商。请问:作为公立学校,有权利出租吗?符合规定吗?出租收取的租金呢?是落入个人腰包了,还是入了小金库?请龙子湖区纪委关注,给我们一个合理解释。




认证单位回复:http://www.ahbb.cc/bbs/thread-2292867-1-1.html
作者: 小施施    时间: 2018-10-11 11:29
持续关注
作者: 淮河情深    时间: 2018-10-11 11:50

作者: 我能    时间: 2018-10-11 12:02
关注。。。
作者: 看看再讲    时间: 2018-10-11 12:21
关注
作者: zain539951    时间: 2018-10-11 14:26

作者: 小白杨    时间: 2018-10-11 16:42
朝一,蚌山幼儿园早已收回
作者: 宋门弟子    时间: 2018-10-11 19:23
有点多管闲事了!
作者: 大哥别杀我    时间: 2018-10-11 21:16
不都是这样的吗,以前的单位没统一搬到市政府,底层铺面不都是租出去的吗,不过公家的房子出租都是走拍租流程的,一租就是五年以上,你看的这个贴出租的有可能是转租的
作者: luluttt88    时间: 2018-10-11 21:28
偶然经过吗?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来发帖人和举报对象有利益上的瓜葛,想举报就堂堂正正的举报,玩这种小花样就让人看不起了…
作者: 太阳出来了    时间: 2018-10-11 21:52
需要给你什么解释呀
作者: 3到15个字符    时间: 2018-10-11 22:25
心操的稀碎。
作者: lei009    时间: 2018-10-11 23:55
又不给你,这心操的
作者: zyc1999    时间: 2018-10-12 08:11
三十一中的不也在出租吗?很正常呀
作者: 马甲11    时间: 2018-10-12 09:53
估计是LZ想租嫌弃租金高了 跑来网上举报 都散了吧 狗咬狗而已
作者: 客观对待    时间: 2018-10-12 11:25
偶然经过吗?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来发帖人和举报对象有利益上的瓜葛,想举报就堂堂正正的举报,玩这种小花样就让人看不起了…
作者: 呆头鸭    时间: 2018-10-12 11:27

作者: zzb769    时间: 2018-10-12 13:11

作者: Timobaby    时间: 2018-10-13 09:01
心都操碎了,那边房子都租出去几十年了吧。 反正进不到你腰包。
作者: 马路上的确凉爽    时间: 2018-10-17 09:03
客观对待 发表于 2018-10-12 11:25
偶然经过吗?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来发帖人和举报对象有利益上的瓜葛,想举报就堂堂正正的举报,玩这种小花 ...

与偶没有一毛钱关系。

作者: 马路上的确凉爽    时间: 2018-10-17 09:05
luluttt88 发表于 2018-10-11 21:28
偶然经过吗?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来发帖人和举报对象有利益上的瓜葛,想举报就堂堂正正的举报,玩这种小花样就 ...

偶是路过,确实没有利益关系,也不是教育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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