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
发表于 2010-1-4 20:06:40
小偷把我打住院,我自己出医疗费,我把小偷打住院,我还是要出医疗费;
小偷把我打死,枪毙小偷(还不一定能抓到他),我把小偷打死枪毙我(100%一定能抓住);
遇到小偷或抢劫的还是要主动交出钱包,不然被捅了住院了,还要自己出钱(比钱包的钱多多了),综上所述怎么看我都是吃亏的.
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做好事!什么时候抓小偷过程中遇反抗打死小偷为见义勇为,才能真正做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搞死法国
发表于 2010-1-4 20:09:09
出发点非常的好,考虑的也很充分,网友们也给出了不少好的建议或意见。小偷自古有之,他们的确很可恶,一旦被发现,会露出穷凶恶极的一面,志愿者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当然,也不能天天瘦“偷”。我觉得应该和公安干警配合,不定时的抓。为什么小偷有时猖狂有时不露面,我是怀疑的。如果现在不定时不定地点的经常性地搞,让他们摸不准时间,会更好。竟然小偷会伤害人,我觉得逮到小偷后,弄到一个房间里,使劲打一顿,不一定要交给派出所。尤其是在医院里偷人家生命钱的。[/color]
x单行道x
发表于 2010-1-4 20:23:23
警方应该给市民一个专门报警打击小偷的短信平台或者电话,一旦遇到小偷,大家不方便打电话报警,但是可以拿起手机发个短信报警,既安全又快捷,可以防止小偷打击报复。在接到此短信之后,应布置最近的警力赶往现场。擒住小偷!这样全民都能参与!
单靠110那是根本不现实的。
反扒志愿者
发表于 2010-1-5 10:30:09
小偷下手很快!转眼之间手机就二传手了!你能跟得上吗?想法是对的!做起来很难!
可伶可俐
发表于 2010-1-5 10:35:24
但愿能成立一个小组,,,,:lol
luyinan911
发表于 2010-1-5 10:59:16
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呀,
捉小偷不是群众的事情,政府应该加大惩治小偷的力度,应该实行新加坡的鞭刑,不罚点钱就了事
千金诺
发表于 2010-1-5 11:43:57
确实是,好人难做啊。
慕雪
发表于 2010-1-5 14:16:39
最好还是和公安机关合作比较好!
无论是在抓获的经验上,还是在安全保障上,这样更好些!
不自由 发表于 2010-1-4 18:48 http://www.ahbb.cc/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这么认为{:8_449:}
西红柿炒番茄
发表于 2010-1-5 17:09:11
不论白猫黑猫````能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
x单行道x
发表于 2010-1-5 21:01:23
组织市民练咏春拳。。就不怕小偷了。。
随缘即是福
发表于 2010-1-5 21:35:31
虽然在现阶段的法律政策范围内实现比较困难,但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只要有大家参与,万里长征就走出了第一步。
天下布武321
发表于 2010-1-5 21:38:08
关键还是打击力度不够,让小偷有恃无恐,法律根本没有起到威慑性,反而还成为某些人的逃避打击的保护伞
悲哀
天下布武321
发表于 2010-1-5 21:39:05
想法和出发点是好的,可是具体操作起来是很困难的
心馨
发表于 2010-1-6 10:03:22
只要公民配合,抓小偷根本不难!
不自由
发表于 2010-1-6 14:25:36
有机会也想去体验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