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作敢为 发表于 2015-5-16 00:01:52

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蚌埠合家福百大,你还能再无耻点吗???

本帖最后由 敢作敢为 于 2015-5-16 00:01 编辑

      本人是原蚌埠合家福百大员工,因劳动纠纷向蚌埠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合家福蚌埠百大长期扣押员工劳动合同,随意延长员工加班时间,从未给付员工加班费用。即使被扣押的劳动合同也是只有签名和盖章的空白合同,以便于在处理或辞退员工时随意添加有利于百大的条款、事项。
       值得庆幸的是,本人在离开百大时并没有盲目听从所谓百大领导的意见写什么“认罪书”,而是第一时间在家人、朋友的帮助下直接要回了属于我的那份百大还没有来及篡改的空白合同,并决心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应得利益。
       2015年5月11日上午,戏剧性的一幕竟毫无征兆的在劳动仲裁厅上演,蚌埠合家福百大及其代理律师当庭呈交了一份百大事后篡改的劳动合同及一份PS伪造本人签名的所谓的《培训确认单》复印件,我当庭向首席仲裁员就蚌埠合家福百大及其代理律师举假证提出抗议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蚌埠合家福百大,你们为了达到低成本辞退员工,已经无耻到了极点!!!面对下一步的法律追究你们还能再无耻点吗???
         在此发帖,是想告诉广大的劳动工作者要时刻惊醒这些无耻用人单位的用工陷阱,一定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利益。
另有三点忠告给相关政府职能部门:
1、蚌埠劳动仲裁委员会,请牢记人民所赋予你们的职责;请明确您为谁仲裁?又仲裁为谁?切莫助纣为虐,装聋作哑,不作为也是一种腐败!
2、无良律师,关于你取假证、举假证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律师法》,同时也违背了律师公平、公正的职业操守和最起码的人性道德,为此,我已将相关证据移交律师协会,并期望着对你的严肃处理。你是真的要钱不要脸呀!!!
3、蚌埠劳动稽查支队,如果没有确实存在的必要,建议国家还是取消这个支队吧。面对实名举报,你一句“我要下班了”让满怀希望的我情何以堪???特别是当我提出质疑时,你又牛逼的抛出“我叫宋x,告我去吧!”的言论。好吧,我会让你满意的,当你不再“为人民服务”的时候,我也只有拿着你的证据去效能办了。

勇敢的飞 发表于 2015-5-16 00:07:24

:@:@:@太孬种了!!!

hetiantanguoji 发表于 2015-5-16 00:36:08

蚌埠哪个企业公司不是这样?劳动局都和他们吃一伙的!加班从来都是无偿的,你想干就干,不干就滚!没一个企业不孬种的。。。

我思故我在 发表于 2015-5-16 01:26:11

蚌埠百大确实是这个情况,特别是商场办公室上班的,没有休息不说,天天事情还多,领导一天能想八个点子出来考待你干活,工资还那么低,辛亏我及时闪人,不然现在还得在那受罪,奉劝还在百大上班的前同事,跟你谈理想谈后期发展的企业都是不想给你钱的企业,就是在耍流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你天天待在那上十几小时班的企业里和坐井观天的青蛙有啥区别,跳出来海阔天空!

hfg668 发表于 2015-5-16 02:57:52

:@:@:@:@

咸猪手 发表于 2015-5-16 03:54:24

资本家 与 无产阶级不可调和的矛盾。

ahbbsylp 发表于 2015-5-16 06:22:06

劳动局到哪去了

纯属幻觉 发表于 2015-5-16 06:34:24

哪山老虎不吃人该

低调淡定 发表于 2015-5-16 06:50:58

哪山老虎不吃人该

江湖侠客 发表于 2015-5-16 07:29:41

无耻的百大,坚决支持你。

翔在蓝天 发表于 2015-5-16 07:37:27

支持维权。抗议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

本色火焰 发表于 2015-5-16 07:39:20

这应该是个举报帖,而且也属实名,在声讨百大的同时,目标直指劳动仲裁部门和个人。

9579耿怀 发表于 2015-5-16 07:52:53

支持正义呼声,打击歪门邪道,老虎有专业人士打,苍蝇发动群众拍。:victory:

智能手机是毒药 发表于 2015-5-16 07:57:21

天下乌鸦一般黑

庄主之友 发表于 2015-5-16 08: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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