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珠城 发表于 2015-4-2 12:48:01

事实是拖了2个月,老太太的伤情鉴定做不下来,王医生的鉴定结果下来了.。第二,记者即使不该在办案现场,杜教导也不该动手,而且还威胁群众,来来来,进去咱俩谈谈。估计你也猜得到那背后暗含的意思吧?

骂别人=骂自己 发表于 2015-4-2 12:53:22

等待结果。。。

只看不议论 发表于 2015-4-2 13:18:28

:L:L:L

不懂爱E 发表于 2015-4-2 13:26:11

那民警是你大爷吧

ss009 发表于 2015-4-2 13:41:08

没人黑蚌埠,别把蚌埠人和你们绑一块,人家只是揭露一些不配穿警服的人,为蚌埠的弱势群体说说话

新国米 发表于 2015-4-2 13:45:11

楼至是法盲或者是PSC的五毛。来假借民意的。

莉莉缘上草 发表于 2015-4-2 14:20:59

在医院随意殴打医生的人,记者怎么能说他是投诉人?

莉莉缘上草 发表于 2015-4-2 14:21:57

我觉得那个姓高的如不构成犯罪,警察是绝不敢把他拘留的。

zwl 发表于 2015-4-2 14:26:15

这些五毛和马甲真让人恶心

英雄好汉 发表于 2015-4-2 14:27:22

楼主,你怎么知道那天就要拘留xx的,谁给你讲的?

执手看泪眼 发表于 2015-4-2 15:05:15

我就觉得 便衣教导员的脾气 也正是代表了大部分JC吧。。。。牛逼啥该

tzx8078 发表于 2015-4-2 15:17:12

既然那天要关人,说明已经确定其违法事实,并获得了关人的许可,可我怎么在视频里面看到警察说明天把居留证送到他家里,而不是现场出具呢?好像程序有点不对。另外,伤情鉴定应该是第三方出具的吧,警察没有义务对此做出解释,也无权做出解释,但在记者明确身份后,派出所怎么在解释伤情鉴定的情况,不明白

三连星 发表于 2015-4-2 15:22:11

该干什么干什么吧,瞎起哄。就长淮所警察的态度应该道歉?

三连星 发表于 2015-4-2 15:24:13

时之刃 发表于 2015-4-2 09:45
楼主,可不可以先亮明身份在说法律,披个马甲,谁信你啊,我就认为你长淮派出所的媒子

你说对了,它就是媒子。

富硒大米 发表于 2015-4-2 15: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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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就长淮派出所事我客观的从法律角度来说几句~不喜忽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