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路的人 发表于 2015-3-18 09:09:21

:Q:Q:Q

dswkt 发表于 2015-3-18 09:13:12

找骂的贴子,脑子进水了,只能这样评价楼主!你先公布一下你的实名,我才佩服你!!

刀疤宅男 发表于 2015-3-18 09:16:23

以前在单位,一次工人大会,举行选举,在任厂长和一工人代表竞争,结果工人代表完胜。
当场就耍赖了,然后说结果不对,要求实名选举,在任厂长“胜利当选”下任厂长。
搞得我现在一听到实名浑身发抖。。
只能说那些人怕了找一个小丑过来,老百姓敢实名吗?只要事实清楚即可,只能说是一些公车私用的人开始玩阴的了。

刀疤宅男 发表于 2015-3-18 09:18:19

管他什么动机?你有没有公车私用??要弄清楚事情就可以了,你要问人,这不是典型的被抓后报复吗?

刀疤宅男 发表于 2015-3-18 09:19:03

楼主爷们你敢公布你的实名吗?

风间横笛 发表于 2015-3-18 09:20:34

l楼主脑子进水,心虚。

四海华人是一家 发表于 2015-3-18 09:29:26

我爱珠城每一角 发表于 2015-3-18 06:51
只听说过有不要脸的,没有见到过这样不要脸的!

我滴哥,原来你骂人也蛮帅的

6409 发表于 2015-3-18 09:40:04

孔雀乱飞 发表于 2015-3-18 08:50
我们举报公车私用是监督政府是否乱花纳税人的钱,不管其是何目的!你要不存在公车私用就不要怕!保护举报人 ...

中央反腐也没有要求实名举报

xiao_wei 发表于 2015-3-18 09:53:29

掉法…………

pea007 发表于 2015-3-18 10:02:57

fzzforever 发表于 2015-3-18 10:56:46

好大的官威啊

雲飛 发表于 2015-3-18 11:01:37

哦呵呵呵呵{:soso_e120:}

富硒大米 发表于 2015-3-18 11:03:38

eeixh 发表于 2015-3-18 13:16:04

兰州烧饼

lojase 发表于 2015-3-18 13:18:45

动机不是关键,事实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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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有些举报公车私用者,必须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