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cere0731
发表于 2015-3-17 23:06:46
楼主你靠人都不用鸡鸡的
扬眉看百态
发表于 2015-3-17 23:10:15
奇葩帖子,必火!
2008012487
发表于 2015-3-17 23:41:24
来来来,让楼主先来,实名下子,好让大家伙看看有没有公车私用。
我爱小蚌埠
发表于 2015-3-18 01:15:03
虚假举报的,确实需要严惩。
又见飘雪
发表于 2015-3-18 03:37:59
楼主现在可敢公布自己的信息,呵呵
wxlxp
发表于 2015-3-18 04:04:34
我爱珠城每一角
发表于 2015-3-18 06:51:47
只听说过有不要脸的,没有见到过这样不要脸的!
尽开颜
发表于 2015-3-18 07:58:34
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
波音777
发表于 2015-3-18 07:58:53
举报公车私用,给楼主带来不方便了?嘿嘿嘿,
不锈光
发表于 2015-3-18 08:24:39
zw2210 发表于 2015-3-17 10:39
英雄不问来路 只要调查为真就行 否则再进行下一步
这个支持,楼主程序弄反了。
桐城小花
发表于 2015-3-18 08:40:37
楼主这简直不懂法:
不管举报人出于何种目的,首先是你违规再先,还抓举报人?
公安破案还保护提供线索的人,你还要求实名?
幸福的人挺好
发表于 2015-3-18 08:44:32
此贴必火
孔雀乱飞
发表于 2015-3-18 08:50:22
我们举报公车私用是监督政府是否乱花纳税人的钱,不管其是何目的!你要不存在公车私用就不要怕!保护举报人的隐私是法律规定的,只要有真凭实据,继续举报!楼主歪理篇,鉴定完毕!
彼岸花花开
发表于 2015-3-18 09:01:37
那是私车公用,要不要举报
another
发表于 2015-3-18 09:03:06
楼主不会公车私用被人举报处理了吧{:soso_e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