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gfeng
发表于 2014-11-19 19:07:36
那个大的饭店事情都闹成这样的 钱也不是太多 给自己名声搞坏就不是这点钱的损失了
休闲钓鱼
发表于 2014-11-19 19:09:19
有道理
负心汉
发表于 2014-11-19 19:23:33
我滴 这是也不知道会怎么解决?
酱油男
发表于 2014-11-19 19:48:15
餐饮版块的版主认识的都是饭店老板。二手市场的版主认识的都是卖二手房二手车的。宠物市场的版主认识的都是动物保护协会的。。。。。。:lol
蚌埠访客
发表于 2014-11-19 20:07:04
更直接的说,那就是:
商家想以“万元旅游“吸引顾客,增加人气!
顾客就想吃个小饭,捡个便宜!
我看谁都没错,错在人对一些事物没有清醒的认识和理解!
单丁
发表于 2014-11-19 20:16:04
:L:L:L
胖胖恐龙
发表于 2014-11-19 20:16:34
蚌埠访客 发表于 2014-11-19 20:07
更直接的说,那就是:
商家想以“万元旅游“吸引顾客,增加人气!
有深度
小白杨
发表于 2014-11-19 20:21:58
还没去吃过呢!
配合哥
发表于 2014-11-19 20:27:05
胖胖的建议不错,配图寓意明显。河蟹吧
宋门弟子
发表于 2014-11-19 20:59:44
畅享你我 发表于 2014-11-19 15:10
第一说员工问题,我不敢苟同!员工是没问题的,只能说老板能力不足。此事别解释了,建议兑现吧
就这个事而言,关健还在于老板的一句话的事情!绞咕了这么久有意思吗!
游离尘世
发表于 2014-11-19 21:21:32
:L:L:L
飞来凰
发表于 2014-11-19 22:01:44
zhouning 发表于 2014-11-19 16:15
店家说只有两个没小票,顾客没反驳!试想如果抽奖不要小票,谁还会保存,这是否可反推当时有过约定!此外 ...
我觉得吧,顾客就算承诺拿票最后没找到,该给的奖还应该给,网友们都陈述了此类观点,店家通过登记手机号身份证号已确认顾客的消费符合抽奖资格,不能因为最后小票丢了,你就否定他的消费符合规定,推反事实。商家各种赖账,其实心里很清楚除了要小票,他们没理由赖!
只看不议论
发表于 2014-11-19 22:31:18
:victory::victory::victory:
机场化妆品代购
发表于 2014-11-19 22:46:55
我哥 以后出去吃饭我决定报你名号了
iwithyou
发表于 2014-11-19 23:03:54
z123tao 发表于 2014-11-19 19:03
老板的公关意识也令人捉急的,所谓和气生财,既然你做生意做活动不细致出了问题,就应该赔礼道歉。哪有还 ...
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