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
发表于 2014-7-5 10:55:21
哪天经过长淮卫镇镇政府去看看这位名人
hhdyy
发表于 2014-7-5 11:36:45
真的好笑
骑着老虎散步
发表于 2014-7-5 11:49:53
牛鬼蛇神!
完整的旋律
发表于 2014-7-5 12:45:50
qqhhbb206 发表于 2014-7-4 16:2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社区矫正的 ...
你的意思是有后台?一般人是没这能耐的?
tangwei
发表于 2014-7-5 12:49:33
{:soso_e180:}
晨鹿
发表于 2014-7-5 12:50:08
呵呵,火帖要顶:victory::victory:
mashun007
发表于 2014-7-5 12:53:09
找喷的……
limingly
发表于 2014-7-5 13:04:27
有中国特色的城管
贝奥武夫
发表于 2014-7-5 13:55:30
老天开眼
萝卜特的泥螺
发表于 2014-7-5 14:38:06
临时工抵挡不住了,换矫正人员上场。
xiaonanshan
发表于 2014-7-5 15:07:47
各位网民:
经调查潘金莲是婊子人员,并非“妓女人员”。
网络刺客
发表于 2014-7-5 15:23:39
此贴要火,留名!
淮光人
发表于 2014-7-5 15:51:19
社区矫正人员能够执法,真TMD官匪一家。
芬里尔狼
发表于 2014-7-5 16:00:24
尼玛的,我看经开区市容局以后可以和看守所来个共建单位
凡是从看守所里放出来的人优先录用为城管
混世,能打架,胆子大,敢担责任,临时工
有事的时候都往前冲,出事的时候解除劳动关系,没人了再从看守所招聘就是了
tjsg
发表于 2014-7-5 16:09:44
应该转发到天涯,猫扑,西祠,新浪,腾讯……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