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老王 发表于 2014-6-18 13:38:17
处理得好wangjun2222 发表于 2014-6-18 13:45:46
:@:@:@夏天冰 发表于 2014-6-18 13:50:49
: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我是木叶忍 发表于 2014-6-18 13:55:20
这得支持下igiuyy 发表于 2014-6-18 13:59:31
最好能用鞭刑。打他三十鞭。再罚他个两万块。看他以后可老实了。。。。。。。四月蔷薇 发表于 2014-6-18 14:11:40
:victory:感觉罚少了,重罚孤独老兔 发表于 2014-6-18 14:41:27
嗯,赞一个!风行者 发表于 2014-6-18 14:44:59
对这样的败类就得狠狠处理,拘留有点亲了。淮河岸边是我家 发表于 2014-6-18 14:50:01
赞:victory:{:soso_e179:}zgs111 发表于 2014-6-18 15:10:32
上车乱吐乱扔的 直接枪毙山魈 发表于 2014-6-18 15:12:59
打人必须付出高昂的成本,500元太少!应该起步1万元!!!{:soso_e141:}解脱解脱 发表于 2014-6-18 15:23:51
真快,昨天发生的事,今天就处理好了,10天拘留。。。。笨猫 发表于 2014-6-18 15:31:26
解放路 兰陵路 路口北200米左右有好几家妓店。全部是贴膜玻璃的,小姐穿的暴露,对小孩影响不好百姓人家 发表于 2014-6-18 15:37:35
赞一个挂念-珠城 发表于 2014-6-18 15:39:08
应该吧这个人的清晰照片发出了 让蚌埠人都看看 人家不也说了想出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