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子 发表于 2013-9-11 11:50:07

评“马城警察被处理”---结果有些遗憾.

从8月18号事件发生到现在,在众多媒体和网民的持续关注和追问下,对两名警察的处理结果终于出炉(免职,记过,调离),姑且不论处理的轻与重,但毕竟是启动了问责机制,没让此事不了了之,至少说明省市联合调查组敢于面对质问,敢于纠正错误,很好。但还是觉得有些遗憾的地方。其实本来这起惨剧发生后,作为两名警察的上级领导就应该采取先调查,再解释的态度,而不是首先想着护犊子捂盖子,让事件朝着公众吐槽的方向持续发酵。现在两名警察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作为当时第一时间对媒体发表不负责任言论的领导就能心安了吗?至少要向媒体和公众道歉吧?道歉是犯错后的一种态度,不丢人的!

横眉冷对 发表于 2013-9-11 11:53:02

不管如何,这是论坛舆论监督的胜利!

hh2009 发表于 2013-9-11 11:53:06

:victory:

高山流水 发表于 2013-9-11 11:58:42

算不算谣言呢?

c967190s 发表于 2013-9-11 12:01:02

危机公关5S原则:承担责任原则、真诚沟通原则、速度第一原则、系统运行原则、权威证实原则。:)

蚌埠人1 发表于 2013-9-11 12:03:31

这个结果不算迟到,对那些强调各种理由不作为的警察,应该是个警示!
咱们总不能一边大力宣传百姓赤手空拳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一边又对身穿警服不作为的个别警察袒护吧……

梦回唐朝$ 发表于 2013-9-11 12:18:04

:victory:

阿狼哥001 发表于 2013-9-11 12:41:53

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baco 发表于 2013-9-11 12:46:33

让领导就不当言论致歉?

流水行云 发表于 2013-9-11 12:51:30

    情况不明时领导不应盲目表态。

zdie 发表于 2013-9-11 12:54:38

楼主这个话说的有水平我这样想就是说不好

pinxuan 发表于 2013-9-11 13:04:11

应该有领导引咎辞职

癫狂柳絮 发表于 2013-9-11 13:10:31

再干错再调离

北斗星 发表于 2013-9-11 13:55:19

这是中国特色

超越海纳百川 发表于 2013-9-11 14:03:03

大事化小了。有失职,渎职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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