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 法院成了黑心企业保护伞
王某08年应聘到来福电子有限公司做操作工。2011年前,公司一直没有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之后跟员工签订了一份没有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内容的所谓劳动合同,只是每个月发270元所谓的社保补贴。 2012年初王某工作中不慎碰伤手指,公司安排专人送王某到医院就医。王某发现就诊卡上写着別人的名字,王某不同意要求改回自己的名字,遭到拒绝,理由是王某没有工伤保险不能报销。两天后公司没有出具任何书面东西,口头解除了王某的用工关系。王某不服,以企业没给员工缴社保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王某沒参加工作前就以个体身份买了社会保险,导致公司无法为其缴纳为由。驳回了仲裁申请。王某诉至禹会区人民法院。法院以王某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遭受到损失为由,驳回了王某的诉求。上诉至中院,中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王某想不通,劳动合同法上明明规定,企业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仲裁委和法院为什么这样偏袒企业?是法盲做的法官,还是收了企业的贿赂?但愿两者都不是。 官匪一家 天理何在,公平何在。 官匪一家 企业是弱者,个人是强者,劳动仲裁必须要保护弱者。 本帖最后由 jiazainali 于 2013-7-5 01:21 编辑你强者可比弱者有钱,没有钱谁帮你讲话?
仲裁委人员说是王姓领导的意思。 天理何在,公平何在。 太过分了! 官匪一家 :@:@:@ 把他录音,捅大,搞大了他就不敢了,这样的法官还要他干什么,真以为老百姓一点法律都不懂啊! 路过-------- 请打第一时间或到上层爆这群死垃圾的光。 该血腥一幕发生于2013年7月2日晚上六点四十分左右,一小摊贩正准备在位于宏业村街道步行街摆摊,当时该摊贩的货物在蛇皮袋里整齐地放在地上,尚未开始摆放,这时一群素质低下的临时工城管在一名丁姓大队长(该同志为蚌山区行政执法局的某执法队队长)的带领下,没有和该小摊贩警告劝离的情况,直接要上去抢该摊贩的货物,由于该摊贩无工作,全家只有靠每天摆摊赚的钱来维持全家的生计,该摊贩于是上前和该一堆城管队员积极协商沟通,要求返还被没收的货物,一堆城管执法人员态度蛮横、素质低下,不肯退还相关货物,于是该摊贩抽取货架上的一根铝制货架,上前指着一堆城管,随即在丁姓大队长的运筹帷幄之下,指使手下三名素质低劣临时工城管上前夺取该摊贩棍子,并对该摊贩进行殴打,致使该小摊贩面部、手部、胸部、后脑勺受伤,该摊贩至今仍在恶心呕吐头痛不已。由于该摊贩家庭条件贫困,主要靠摆摊为生,无经济能力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只有躺在临时的出租屋内,被折磨的遍体鳞伤。该摊贩由于身处社会底层,上告无门,只有希望各大论坛的广大网友看过之后务必转发,希望能够通过广大网友的帮助为该名摊贩申冤,浩然社会正气!并对蚌山区的城管系统的执法队员强烈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