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活动: 0 次
组织活动: 0 次
- 鲜花
- 27
- 鸡蛋
- 35

陆军少将
|
[新闻] 破产企业职工被强拆 祖孙三代无家可归 一无所有
我是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曹山街道居民卓琦文(随母),家有父母及弟弟。我兄弟两人都已娶妻生子,全家共计八口。
父亲63年参加工作,进入蚌埠市压缩机总厂上班,(国家二级企业,2001年破产)至今退休。工厂分给父亲一间十几平方的单身宿舍居住。82年因老家发洪水,我与弟弟随母投亲到蚌埠定居。95年我和弟弟先后也进入这家企业工作。1996年工厂集资建房分给我们家一间两居室,位于蚌埠市龙子湖区解放巷59号3单元6号。经过房改,产权已经变更为我父亲个人所有。2011年9月,蚌埠市龙子湖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将我们家的房屋划为改造范围内。龙子湖区政府曹山街道在未与我家签订房屋征收协议,也未提报法院的前提下,于2012年7月1日~2日两天,组织区行政执法等部门对我家的房屋进行非法强拆。在非法强拆过程中,他们采取撬门破坏的方式进入,将我与父母等家人从房屋内拉、拖、抬到曹山街道扣押,非法拘禁2个多小时,在把房屋夷为平地后才将我们放出。连家中的物品一样也没让我们拿出。中间我们也曾报警,110出警后说:“这是政府行为,我们也没有办法,你们有不同意见,可以上访!”
2011年1月2日国务院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关于非法拘禁罪之立案标准第二条:“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而龙子湖区曹山街道在没有报请法院的前提下,自行组织人员非法暴利强制拆迁,过程中更是非法拘禁他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造成我家祖孙三代无家可归,一无所有。法律何在?天理何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