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标题:
人在外地咨询再就业培训和医保是否断档 信件编号:
NO. 222
来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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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市劳动局: 本人于2011年9月5日和单位解除合同。各项保险原单位已替我交了9月份的,10月份由我本人续交, 9月9日本人在劳动局办理了下岗手续,并领取了失业人员证。劳动局工作人员通知我10月10日要去参加再就业培训后,才能领取失业金,因我现在已经找到了新的工作新的单位所以不需要领取失业金没有时间参加再就业培训,暂时也不需要领取失业金。请问能取消培训吗,手续如何办理?还有一问题是,劳动局工作人员给我一张《个体缴费中国银行代扣缴告知单》让我在9月25日之前到中国银行各营业点办理代扣手续,因我人在外地,且9月份的医保费用原单位已交,所以我10月6日才回到本市的中国银行办理了相关手续,请是这样算断档了吗?我9月9日在劳动区二楼办手续时把社保停了但医保没停的。因我现人在外地本人时间有限不能到我市的劳动局咨询,请你们能详细给我回复一下这两个问题,非常感谢。
回复时间:
2011-10-13
回复人:
admin[管理员]
回复内容:
*****: 你好! 根据你的描述,我们认为你9月9日在单位办理了停保手续,也就是说,你9月份的社保费单位已经为你缴纳。同日,你在社保基金征缴中心个体科办理了医保的续保手续,养老保险没有接续。因你9月25日前没有到指定的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故你10月份的医保费无法代扣。你10月6日到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后,11月份就可以代扣你9、10两个月的医保费,以后也会正常代扣的。 因我们仅是根据你的描述进行回答,所以,如果你想更详细地了解你的参保情况,还请你带着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查询。
社保基金征缴中心 2011.10.12 以上转自蚌埠市人社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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