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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酒醉思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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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不要在走快车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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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上将

46#
发表于 2011-9-6 06:01:52 | 只看该作者
好的管理是叫傻子都不会违章,叫你违章都没法违章,靠罚款这种管理思维太落后,也就是叫嚣下下,其结果必然糟到可耻的失败。
教育谁啊,自个该教育自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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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好的交通管理也是需要交通参与者的支持和自觉。  发表于 2011-9-6 10:54
 蚌埠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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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上将

47#
发表于 2011-9-6 06:03:36 | 只看该作者
多少钱,给你,俺在违章下下,买可以吧,你不就是想要点买烟钱吗。打啥幌子呢,明说大家真诚点,是不是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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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这个想法骑电动车,从大庆到火车站需要多少钱呢?如果你遵章守纪,谁又能罚到你的钱?  发表于 2011-9-6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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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上将

48#
发表于 2011-9-6 06:05:09 | 只看该作者
你要高兴这辆破电动车你拉走,记得要保管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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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扣留、经依法通知、公告后仍不接受处理的车辆,由物价评估机构对其残值进行评估。对残值低于补办审验等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的,交法定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拆解。其他车辆继续扣留。  发表于 2011-9-6 11:01
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来接受处理的,经公告三个月后,进行拍卖。  发表于 2011-9-6 11:0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之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被通知接受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  发表于 2011-9-6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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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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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6 08:22:49 | 只看该作者
希望常态化,加大对各种车辆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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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少将

50#
发表于 2011-9-6 08:51:06 | 只看该作者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你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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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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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1-9-6 09:06:07 | 只看该作者
英菲尼迪FX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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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上士

52#
发表于 2011-9-6 09:21:45 | 只看该作者
qman01 发表于 2011-9-5 22:48
不认同、不接受、不承认

如果连这点常识都不认同的话,就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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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上尉

53#
发表于 2011-9-6 09:58:04 | 只看该作者
哎,是该管管了,天天碰到这样的都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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