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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军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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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法院领导进来看看!公车私用!涂改号牌!
本帖最后由 出门要带照相机 于 2011-8-13 19:57 编辑
我市警方制定警车管理规定
2010-10-27 1:37:00 来源: 蚌埠新闻网
蚌埠新闻网讯(记者 江海 见习记者 杨露露)记者昨天获悉,《蚌埠市公安局警车管理规定》(试行)日前出台。以后,警车停在酒店、娱乐场所门口,或者开着警车去钓鱼等现象一旦出现,相关责任人都将按此规定受到处罚。如果市民发现警车“不守规矩”的现象,可以直接拨打“3053935”进行举报。
规定明确,警车是指我市公安机关用于执行警务的制式警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等,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装备,用于执行侦查、警卫、治安、交通管理等警务工作。
因此,禁止非执行警务任务驾驶警车,绝对不允许警车私用;未在指定地点或 开回 住宅 小 区停 放;在设有禁止停放车辆标志的路段、区域停放车辆;在宾馆、酒店、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门前停放;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警车为非警卫对象开道、迎送;使用警用车辆进行婚丧嫁娶、钓鱼、扫墓、打猎、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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