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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3月4日 “报网互动 ”讨论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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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4 21:05: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婆婆以死相逼 要老公和我离婚

倦鸟:和老公结婚三年了,我们的感情还不错,认识老公时他还没有编制,现在转编了,本来应该很幸福了。可是农村的公婆却因为我得慢性病让老公和我离婚,老公不愿意,他们就逼迫他,还说:“你不跟我走,我就让你们永远都过不好”,就这样连威胁带逼迫把老公带走了。我打电话给老公,他爸不让接,还和我吵,他妈说如果儿子不回他们家她就自杀,老公是个孝子,更是个软弱的人,反抗后生怕他妈出什么事,上次他回家看人的眼神都不太对了,问他几句话他就哭着说自己没用,说不想失去我们任何一个,真害怕他会被逼疯,看到他那样子我真的很辛酸。我想放弃,可是说到离婚,老公又很痛苦,我也心有不甘。我想告公婆,又怕老公更加为难。都说虎毒不食子,可是他们呢?我该怎么办?

看 法
  
  大漠孤烟:最好能找和她公婆能说进话的人去沟通。对于某些古板的人,你用法律有时也不管用。还有她老公不能愚孝,她老公其实是说服父母最合适的人选,她最好先找她老公最好的朋友给她老公说明白。
  
  在水一方:我感觉她的公婆就是一对老糊涂,认为把他们隔开了,儿子就过得幸福了?岂不知这样做儿子会受到良心上的谴责。他们太自私了。由于文化的差异,老人的想法还不是让儿子过得没有负担?其实,他们恰恰给儿子增加了心理负担。要是公婆都齐心合力来关心儿媳妇,积极给她把病治好,儿子和媳妇会感激他们一辈子。不仅感激,赡养他们也会尽心尽力。
  
  起舞弄清颖:这关键取决于她老公的态度和方法。如果老公看在感情的份上,看在一个病人不能缺少理解和同情的份上,他是最应该站在妻子身边的人。父母是要孝顺,但是对于父母违背自己的意愿,并且不合理的要求,他应该采取一些办法,说服他的父母。从亲情上、道理上,甚至是法律上的办法都可以使用。从法律上,是指让他们了解有关法律知识。
   
疾风静影:婚姻自由对于老古板是说不通的!我觉得还是要和她的公婆好好谈谈。我觉得要先沟通,实在不行老公就辛苦点,照自己的想法做,继续照顾老婆,同时不放松对老人的关心。还是要搞清楚老人的想法,对症下药。
   
曾经沧海:这个事情还要靠儿子来做。先弄明白她公婆为什么这么顾虑,选择在最需要亲人的时候弃她而去?找准症结后,对症下药。
   
梦里Lov☆~:当初两人既然选择在一起,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个例子里的公婆违背了婚姻的神圣。一方有病,不能抛弃,而是两人和家人共同承担,相信疾病也会怕亲情。既然他们是一家人,就应该共同承担这突如其来的病魔,如果这家公婆坚决要儿子媳妇离婚,这说明公婆没把这个媳妇当做自己家人,换位思考:这得病的女子如果是他们的女儿,对方父母这样做,他们会怎么想?这样的老人,应该换种他们能接受的方式和他们进行沟通,让他们的心舒展开,不必要因为这点小病,就心中总有个疙瘩,成为阴影。


  衣袂飘飘:有时候并不能为了所谓的孝心捆住了手脚,还要有责任。在父母不理解的情况下,不能仅仅为了孝心选择放手。我想此时他母亲所说的自杀不过是暂时的恐吓。

   曾经沧海:爱心、理解、沟通、宽容、包容。我在做人妻做人媳十年后才逐渐读懂了这部生活的书。

    又见飘雪:父母爱自己的孩子,我想她的公婆不会因为她有慢性病就阻碍儿子的幸福,她是不是避重就轻了,是不是有别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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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4 21:05:53 | 只看该作者
孩子拿出压岁钱 清理化粪池
  
  淮河晨刊热线:上周五,本报报道了大庆新村115栋楼下化粪池漫溢部分居民不愿出钱清理一事。该楼有一小住户张柏舟,今年11岁,是五年级的学生,得知此事后,主动拿出100元压岁钱来到居委会,要求捐钱早日清淤。考虑到张柏舟的父母已经出了钱,居委会只收了他50元。
  
  百无聊赖:小孩比大人还懂事。居委会没有这项开支。有的人也就喜欢占点小便宜,觉得一分钱都是好的。
   
梦里Lov☆~:那小孩值得表扬,小孩都这样热心,那些大人又怎么解释自己不愿意出钱的理由呢?其实,为了那点小便宜,他失去了很多,失去了别人对他的尊敬。在某些没有物业的小区,公共卫生的处理费用应该是住户平均分摊,而不是推卸责任。
    一粒珍珠:现在很多小区没有物业,也没有这项基金,所以应该是大家出,其实不一定是住户不愿意给的问题,而是大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我的事。要是他自己家的马桶堵了,你看他修不修?
   
天高云淡:我估计也不是大家都不愿意交钱,有个别家庭不愿意交,别的家庭不愿意当冤大头,所以最后反而都不交了。
    花开有音:像我们那里的垃圾费都是大家摊的,其实要不了多少钱。如果大家都不给钱,等到垃圾多了,又开始抱怨,到时不还是要出钱把垃圾清理掉吗?不然天天生活在垃圾堆中,会很不舒服。我觉得这个小朋友做的不在于多高尚,关键是让我们某些大人感到惭愧。小孩子都能做到的,为什么大人反而做不到呢?所以有句话说,没有不好的小孩,只有不好的家长。
   
一粒珍珠:不愿意出钱不能完全说人家有错,可能只是不清楚这个钱该谁掏,很早以前福利分房时期都是单位解决,很多人没这个意识,现在钱要自己掏了,思想还没转过弯来。还是应该宣传一下,不然以后这样的事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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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4 21:06:49 | 只看该作者
我来建言

十字路口能否安装分向红绿灯
   
所谓美女:我想说说过斑马线的事,现在行人过马路,走斑马线的人是越来越多了,红灯停、绿灯行。但是在一般的十字路口,红绿灯只管直行的车辆,所以,行人在过斑马线的时候,即使前面是绿灯,也不能放心大胆地向前走。过马路时,左右直行的车辆基本不用顾及,但几个方向左转、右转的车辆,全部呼啸而过,根本不让行人,不知道哪一天过斑马线时,能够放心大胆地向前走。目前最好的办法,是在各十字路口安装分向的红绿灯,对左转、右转、直行的车辆都要控制,要不,行人的素质再提高,司机却还是原地踏步,对行人的安全构成一定的危害。我基本上每天都要过凤阳路和解放路交叉的十字路口,那真是提心吊胆,各个方向右转的司机非要抢在行人前面,拼命按喇叭,丝毫不减速,让我很佩服他们的驾车水平。而平时我开车,一到转弯的地方,都恨不得减速到一挡。
   
我看淮河路改造

手有余香:我来谈谈淮河路改造,其实咱老百姓关心的是效果。对于已改造的天桥东侧,我看对改善交通作用的可能不大。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开,原先的规划当然也应站在更高的角度来重新审视。把一条交通主干道做步行街用,对于我们道路并不宽裕的城市来说,总感不妥。
   
大漠孤烟:我觉得改造一词太大了,无非就是把路重新翻修了一下,怎么就改造了?如果能彻底把淮河路拥挤的状况改变了,那就是成功的改造。
   
群贤居士:淮河路是要打造成为商业步行街的。现在看来,因为新区的商业业态形成,这个计划也是胎死腹中。淮河中路附近除非搞井字形商业街还显得空间大点,如果只是直线形,没有开发成步行街必要。
  
  手有余香:其实我刚才说的不是这方面的问题,而是现在又将改造淮河路,何时能改造完成?会不会再出现“半途而废”?政府应取信于民。
    承诺的事情,要给个说法
   
我心依然:想说一个问题,记得朝阳路改造时承诺路边的门面将一并进行外观的形象改造,至今好像没有情况;还有当初说要建造胜利路车行商桥,也不了了之了,总觉得政府承诺的事情,如果不能办了至少要有个交代,说明一下原因吧,不然会影响诚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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