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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我爱珠城每一角 于 2011-5-4 19:16 编辑
一司机昨成我市醉驾入刑第一人
本报讯(记者 和鹏飞)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司机醉驾将受刑罚。昨夜,市交警支队与特警支队联手开展了一次查处酒后驾驶统一行动,在珠城再次掀起了一场查酒驾风暴。行动中,两名驾驶员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首次查出的醉驾者。
当晚7:30,延安路与淮河路交会处,市交警一大队在路口用反光锥筒设置了检查区域,过往的机动车逐个被民警引入检查区。据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费利生介绍,今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醉酒驾驶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也就是说,醉酒司机将付出更多的违法成本。当晚,市交警支队联合市特警支队,共出动警力110人,分布在市区6个查缉点展开查处酒后驾驶统一行动。
9时许,朝阳路与涂山路路口,一辆四轮拖拉机由南向北缓缓驶入检查区域。驾驶员吴某浑身散发着浓浓的酒气。交警三大队民警拿来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高达19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面对讯问,吴某交代,他是怀远县河溜镇人,当晚喝了一瓶半啤酒,之后驾驶满载楼板的四轮拖拉机从钓鱼台附近出发,准备赶回怀远县。经抽血化验,吴某体内酒精含量是 217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他也成为我市查获的“醉驾入刑”第一人。随后,民警按照新的“醉驾入刑”法律规定,对吴某采取了强制措施。据介绍,犯罪嫌疑人吴某不但将面临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而且将面临6个月以下的拘役。5分钟以后,又一名拖拉机司机葛某也因醉酒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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