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活动: 0 次
组织活动: 0 次
- 鲜花
- 33
- 鸡蛋
- 3

陆军上尉
|
本帖最后由 马迪请进 于 2011-4-30 02:55 编辑
诚惶诚恐。注册蚌埠论坛一年多,一直做万年潜水王。这次几乎是第一次发帖。看到大家热烈讨论,真的受宠若惊。有这么多热心网友和前辈以及版主参加讨论,我理智的分析下,不是我文采飞扬,荡气回肠,而是这个话题恰好是大家关注的热点。交警罚款,骂警察,等等,正是社会关注度极高的争议焦点。看过各位网友的回复,再次讨论如下:
1、本人发帖绝无攻击一角或者一角们的意思,相反,一角同志能够在论坛主动亮明自己的警察身份,着实需要一种勇气。因为,警察和群众这两种不同的角色,所承载的责任、所应对的期盼绝对不是一个层次。一角作为一名公开身份的“警察网民”,在蚌埠论坛能有如此之高的威信和人气,充分说明一角同志的优秀表现,没有愧对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2、再说一下关于个体和群体的愚见。众所周知,当面对歹徒和危难,警察总是冲在前面。当警察义无反顾的往前冲的时候,口中高呼的永远是“我是警察”!!!!设想,如果民警冲向歹徒的时候,会不会喊出:“别动!!!我是张三!”或者“我是李四!放下武器!”?呵呵,这就是说,当你穿起警服,以一个警察的身份出现时,哪怕只有你自己,你也首先代表了警察的形象,首先应该履行一个警察的义务。我们每个人身边都有警察朋友,可以做个调查:警龄三年以上的“老警察”,在非工作期间,有几个穿着警服逛街、吃饭、娱乐休闲的?几乎没有。虽然这身藏青蓝是那么的威武,那么的挺拔。但是,当我们穿起那身藏青蓝,我们就知道,我们这时候就不仅是自己,更像人们宣告了我是一名警察,就更加明白了自己肩负的责任。所以,8小时以外,我们很少穿制服,因为,工作的紧张和疲惫之后,我们要做回我们自己,做一个普通人,一样有七情六欲的人,可以喝酒唱歌,可以笑,可以哭,甚至可以有些粗野,有时候骂人的普通人。这就是我是警察和我是张三、我是李四的区别。
3、本帖本意并不是讨论交警贴条的合理性,或者协警执法的合法性。不是为被贴条这申冤,也不是为贴条交警辩护。本人才疏学浅,无力评判此现象的合理、合法与否。本贴只是针对一角同志点评两位本论坛网民在回帖时的语言展开讨论,发表些个人的粗浅看法。两位网友在回帖时出言不逊,出口成脏,而一角同志点评时,虽未使用脏字骂人,但言语中也有不敬和侮辱之意。本人只是针对这两次点评,提出自己的见解,与一角同志商榷,并未涉及交警和车主之间的是非问题。请各位网友明鉴。
4、一角同志在工作之余,能亲临本帖,对本帖提出的不同意见能理性的予以回复,令人敬佩。但一角同志说道“我不会用脏话骂人,但绝对不会尊重不懂得尊重我所谓的人”,窃以为此话也值得商榷。警察尊重自己的当事人,乃天经地义。这里的尊重,不仅指当事人的人格尊严,还应该包括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侵犯民警的合法权益时,应依法予以保护。设想:如果交警查处违章时,遇有当事人撒泼耍赖,对民警侮辱谩骂,我们的民警该怎么办?与其对骂?问候其父母姐妹?窃以为,警察应忍辱负重,针对其行为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是《刑法》的妨碍公务罪依法对其进行打击,打击其嚣张气焰,依法保护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行为。当你以“一角”的网名登陆的时候,在群众的眼里,你就是交警,你一角就是一名人民警察。您以为呢?
5、本人网名有些随意,但绝无挑刺之险恶用心。最后,做个比喻:一日,张三在公园悠闲地和女友散步,突然窜出一条恶犬,冲张三小腿猛咬一口后,仓皇逃窜。张三生气之余,应该怎么办?是疯狂的追上恶犬,抓住狗腿照样咬回一口?相信各位自有公论。那就是,对恶意伤害自己的畜生,我们也只能以我们的方式处理,因为我们和狗,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生物。
6、本人话唠,言多必失。如有得罪,敬请海涵。如觉得本人发言对各位心理或身体构成伤害请即站内短信通知本人,我将立即删帖并在坛内公开道歉。
再次谢谢大家。谢谢一角。
|
|